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承认的

导读:
须注意经中国法院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人民法院依法应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决中应包括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协议(调解书)。那么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承认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须注意经中国法院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人民法院依法应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决中应包括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协议(调解书)。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承认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须注意经中国法院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人民法院依法应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决中应包括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调解协议(调解书)。因为只要根据该外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调解就属于法院的一种裁决方式其调解协议(调解书)就是一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属于一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