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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

赵金保律师2022.02.06638人阅读
导读:

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未收回债权是合伙人的共同债权,清算时可以作为合伙财产进行分配。债权作为债权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三合伙人清算时,将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给胡某,且已明确约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担责任,故该结算协议书的性质为对合伙财产的处理,而不是合伙人内部事务的分工。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看,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协议。那么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未收回债权是合伙人的共同债权,清算时可以作为合伙财产进行分配。债权作为债权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三合伙人清算时,将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给胡某,且已明确约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担责任,故该结算协议书的性质为对合伙财产的处理,而不是合伙人内部事务的分工。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看,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协议。关于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

未收回债权是合伙人的共同债权,清算时可以作为合伙财产进行分配。

1.清算时合伙财产的范围。债权作为债权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合伙清算时的财产包括物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性利益。因此,未收回债权属于清算时的合伙财产。

2.合伙人可约定未收回债权的分配。合伙人可以对盈余分配、债务承担进行约定。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合伙人的内部约定只影响合伙人之间财产权利的分配,不影响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连带责任。

3.涉案结算协议书的法律性质。三合伙人清算时,将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给胡某,且已明确约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担责任,故该结算协议书的性质为对合伙财产的处理,而不是合伙人内部事务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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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商品房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内容:可见,在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产权仍然归属A先生。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6年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A先生应对王某进行合理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由A先生承担。那么商品房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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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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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龄买断款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工龄买断款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内容:下岗补助金是人民政府支付给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具有未来生活保障金的性质,不宜将下岗补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婚前的工龄所得的买断工龄款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龄所得的买断工龄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法可参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关于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如买断工龄一方当事人因离婚将导致生活困难的,在分割买断工龄款时可适当照顾买断工龄一方的权益,多分或全部分配给买断工龄一方。那么工龄买断款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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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是否具有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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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同居关系是否具有共同财产

    内容:同居关系是否具有共同财产这需要区别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也不必然平均分配即使被认定为同居期间共有财产,该部分财产也不必然平均分配。但同居关系不同,它不存在合法的配偶身份,类似于男女双方“合伙出资”共同生活,即使是共有财产,也不当然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同居关系解除时,共有财产不是单纯直接的平均分配,而是一般按照双方出资额及同居期间所作贡献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那么同居关系是否具有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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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原则上无需公证。财产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就财产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关于财产约定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划分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民法典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是否付费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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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民法典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是否付费

    内容: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那么民法典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是否付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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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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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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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内容:保险财产其实分几种情况:第一种,完全是个人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是可以不参与分配的;第二种,婚后用共同财产为双方购买的保险,那么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有两种:1、退保后分割现金缺点:退保时候,保险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费用,特别是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保险,退保的到的现金还未必有缴纳的保费多,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个损失,如果夫妻一方愿意继续保留自己的人寿保险的,采用第二种方法。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那么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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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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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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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

    内容:可见,对于债权,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不受别除权制度的保护。(三)《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是建立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已在法定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了申报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还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债权的一种,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破产人的债权,那么,其对破产人的担保物权当然也不受法律保护,不得行使优先受偿权。那么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870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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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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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进行债务清算时怎么保护债权人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公司进行债务清算时怎么保护债权人

    内容: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我国《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因此,若全体债权人一致确认债务清偿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公司进行债务清算时怎么保护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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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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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夫妻按揭购买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夫妻按揭购买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内容:当债务履行完毕时,该财产的所有权又转还给债务人。若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债权人依据其对按揭财产的所有权而支配其交换价值,从而担保债权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而我国法律至今尚未对按揭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那么离婚夫妻按揭购买的财产怎么分配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33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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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代为贷款是否有证据,可以偿还后向领导追偿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

    内容:司法实践中,债务人死亡,债务未到期,债权人直接起诉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有出现,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意不一,应当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立场出发及双方之间的厉害关系进行分析。在法律适用方面,债务人死亡时所欠债务尚未到期,债务人已经死亡,要求债务人履行欠条上的债务已不可能。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既然双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那么债权人就有权直接起诉遗产继承人。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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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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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夫妻财产分割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民法典中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夫妻财产分割

    内容: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那么民法典中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夫妻财产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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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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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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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

    内容: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的债权人不可以向股东讨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的,如未清算、拖延清算、恶意清算等等,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独立性,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重要前提之一,要是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那么公司实质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显著不同,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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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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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轨一般不会影响财产分配,但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则有无过错方能要求多分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属于前述过错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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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

    内容: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未收回债权是合伙人的共同债权,清算时可以作为合伙财产进行分配。债权作为债权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三合伙人清算时,将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给胡某,且已明确约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担责任,故该结算协议书的性质为对合伙财产的处理,而不是合伙人内部事务的分工。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看,双方所签订的《结算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协议。那么合伙财产是否要对尚未收回的债权进行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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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伙结束的债权债务怎么分配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合伙结束的债权债务怎么分配

    内容: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那么合伙结束的债权债务怎么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037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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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内容: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那么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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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要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的财产,需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

    内容:从法律规定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可见,对于债权,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确认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不受别除权制度的保护。也就是说,无论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还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那么有财产担保债权是否应进行申报,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原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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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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