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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的界定

张芸律师2022.02.06806人阅读
导读:

为使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使管理人能达到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各国法律均规定,双务合同的对待债务为共益债务。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所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应当列为破产共益债务。该赔偿责任为共益债务,但管理人或监查人应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共益债务的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为使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使管理人能达到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各国法律均规定,双务合同的对待债务为共益债务。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所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应当列为破产共益债务。该赔偿责任为共益债务,但管理人或监查人应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关于共益债务的界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与他人订立的双务合同于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有效成立而双方未履行完毕时,法律并未赋予相对人以当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如果管理人要求相对人履行而不为对待给付或对其权利给予充分保护时,对方当事人会行使同事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而拒绝履行。为使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使管理人能达到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各国法律均规定,双务合同的对待债务为共益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虽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该原则适用于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进行无因管理的情形。第三人虽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但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事务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该第三人为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负担的债务及所受的损害为共益债权,由债务人的财产中随时支付。但应该注意的是,该无因管理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方为共益债权,若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只能作为一般债权而依破产法程序受偿。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自己受益的行为。不当得利为债权产生的根据,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人返还该不当得利。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这一民法原则适用于破产制度。若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应将该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受损人因此而产生的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为共益债权。但是,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才能列为破产债权。若受损人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则为一般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例如,无效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在破产程序后向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应将因此而产生的利益作为共益债务,返还给对方当事人。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为债务人的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所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应当列为破产共益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在破产程序的进行过程中,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等均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执行职务,其与执行职务有关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债务人负担。管理人、破产债权人委员会等在执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为共益债务,但管理人或监查人应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管理人或监查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与执行职务无关时,虽在执行职务期间,也应由某个人负责,而不应列为共益债权。例如,管理人在工作期间酗酒而伤人时,该赔偿责任只能由其自行负责。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这个也是因债务人财产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列入共益债务。本案即为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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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在于范围不同,产生的原因不同等,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界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界定

    内容:结婚之后夫妻双方要承担共同的债务,但很多人对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是很了解,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形主要有哪些呢?夫妻共同债务债务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46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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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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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务指的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如下: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

    内容:这种不当得利由于会使债务人财产从整体上增加,因此这种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这种不当得利也必须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否则不构共益债务。那么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6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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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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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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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如何界定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内容:当债务人破产时,有必要知道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案件受理时债务人企业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因这些物权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物权请求权,当然构成债务人财产。⑥其他财产权利凡是债务人企业享有的、可以用财产价值衡量并可以变现为金钱利益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财产权利,如债务人企业享有的专有技术、商号等,也应当列入债务人财产。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亦属于债务人财产。那么如何界定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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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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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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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担保法中,担保财产如何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担保法中,担保财产如何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内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此外,不仅是申请费,因担保财产发生的其他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也有可能出现由无担保财产清偿的不公平现象。例如,因特定的担保财产管理、变价而发生的费用是直接的费用,因特定的担保财产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发生的共益债务是直接的债务;因管理人履行职务而发生的管理人的报酬,因无法划分到具体的财产上,所以是间接的。那么担保法中,担保财产如何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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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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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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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离婚时怎么界定个人债务呢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时怎么界定个人债务呢

    内容: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正如婚前个人债务可以通过约定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否则该约定是无效的。而且,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该约定。那么离婚时怎么界定个人债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41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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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以及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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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以及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以及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夫妻共同债务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以及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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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

    内容: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共同债务的分割效力问题。关于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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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将债权人和债务人界定为个人债务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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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如何将债权人和债务人界定为个人债务

    内容: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根据上述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两个特点:第一,必须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如何将债权人和债务人界定为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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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债务可界定为离婚时女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婚前因个人原因欠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归个人使用的债务;以及女方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负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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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内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主要的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社保及税费、普通债权等,除此以外也有优先债权,超级优先债权,劣后债权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管理人会依据各种司法解释依法就您的债权金额、性质和清偿顺位作出相应的调整,债权清偿顺位将由管理人依法来进行认定。

    黄东洁律师
    2024.04.0145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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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继承人该承担的债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如何界定继承人该承担的债务

    内容: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那么如何界定继承人该承担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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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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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的财产如何界定划分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务人的财产如何界定划分的

    内容:在诉讼活动中,债务人财产的界定关系到整个诉讼关系的成败,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因这些物权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物权请求权,当然构成债务人财产。债务人企业依法取得的对他人债权,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利益,应属债务人财产。凡是债务人企业享有的、可以用财产价值衡量并可以变现为金钱利益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财产权利,如债务人企业享有的专有技术、商号等,也应当列入债务人财产。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亦属于债务人财产。那么债务人的财产如何界定划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76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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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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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务的界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共益债务的界定

    内容:为使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使管理人能达到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各国法律均规定,双务合同的对待债务为共益债务。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所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应当列为破产共益债务。该赔偿责任为共益债务,但管理人或监查人应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共益债务的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68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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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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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才能界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才能界定

    内容:怎么界定抚养和赡养产生的共同债务单方赌博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赌博是很多家庭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赌博往往可能导致家庭的争吵甚至是分崩离析,将极大影响家庭的和谐健康。而当双方离婚面临财产分隔时,赌博所欠下的债务也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一方面赌博赢得的现金也作为家庭支出所用,另一方面赌博更多是个人行为且违法国家法律精神。深圳追债人专业追债公司认为,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该债务未能够用语家庭生活开支,属于单方不合理的开支,且赌博违反国家法律精神。配偶不应承担偿还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才能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40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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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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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是债务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那么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1112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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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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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能否终结破产程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能否终结破产程序?

    内容: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在第(四)种情形下,管理人通常是在可以随时清偿因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共益债务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决定继续营业。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当管理人发现有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情形的,管理人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在法院宣告破产后,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据此,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必然也是无财产可供分配的。那么不足以清偿共益债务的,能否终结破产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31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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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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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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