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
导读:
不当得利的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善意受让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间为受让人受到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凡受让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仍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构成对其所有财产的负担,因此,善意受让人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那么不当得利的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的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善意受让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间为受让人受到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凡受让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仍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构成对其所有财产的负担,因此,善意受让人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关于不当得利的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的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
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
善意受让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为善意。善意受让人的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间为受让人受到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受让人的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事情,如消费、消耗、出卖、被盗、遗失等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让人应偿还价款。
现存利益不以受让人取得利益的原形为限,原形虽发生变化,但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有现存利益。凡受让人的财产总额因取得利益而增加,且该财产总额增加仍存在,则可判定有现存利益存在。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现存利益:
(1)原物以及利用原物(物或权利)衍生出的其他利益存在,如法定孳息。但通说认为,受益者受领的孳息或使用利益,在某种情形下,无全部返还义务,如经受益者特殊经营能力而获取巨大受益时,只须返还通常人一般可收取的平均利益。
(2)受让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不存在,但受让人因消费不当取得的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节省的消费支出。
(3)受让人取得的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让人因之取得的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如甲无合同原因取得乙的房屋,致使乙受有损失,甲嗣后又将该房屋卖予丙而获得交换价金也为现有利益。不过此时,如果因为甲的非凡交易能力,使该房屋的交易价格远远高于一般的市场交易价格,通说认为甲只需按房屋的一般市场价格对乙返还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