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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2022.02.06200人阅读
导读:

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如果当事人是善意的,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恶意的,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找无权处分人予以赔偿。登记错误就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显示出的不动产归属及其权利状态与真实状态不一致的错误。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实现这一目的,是交易行为安全性的要求,只有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得到了合理的保障,才能确保整个经济活动的安全性。那么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如果当事人是善意的,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恶意的,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找无权处分人予以赔偿。登记错误就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显示出的不动产归属及其权利状态与真实状态不一致的错误。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实现这一目的,是交易行为安全性的要求,只有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得到了合理的保障,才能确保整个经济活动的安全性。关于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售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如果当事人是善意的,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是恶意的,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找无权处分人予以赔偿。

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条件

一、当事人在登记的过程中发生了登记错误

登记错误,即在不动产物权进行变动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的登记。这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登记错误,善意取得便无从发生。登记错误就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显示出的不动产归属及其权利状态与真实状态不一致的错误。

根据登记错误的原因,可以把登记错误分为因登记错误机关的错误、因当事人的错误和因混合错误的原因。因登记机关的错误,是指登记机关的过错是登记错误的原因,如登记机关的原因,错把甲的抵押权登记为乙享有就属于这种情况。因当事人的错误,是指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原因导致登记错误。例如,甲通过伪造证明书的手段欺骗登记机关,从而成为乙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混合过错的错误,是指登记机关和当事人在登记错误上有共同的过错,如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与甲恶意串通,在登记簿上涂销了原物权人乙的登记,而将甲登记为权利人。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确定登记机关或者登记机关与当事人共同过错时,登记机关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有合法的权利外观

这一要件要求让与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权利外观的无处分权人。善意取得保护的是善意的交易,其基础在于第三人不知登记错误,如果第三人明知登记是错误的依然进行交易,显然就不属于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范畴。这就意味着,让与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的权利外观”,且让与人必须是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这也表明,只要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的合法要件具备,实际的权利人将无计可施,被不动产登记簿所掩盖的事实也将无从得以保护。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17条第二款规定的,在登记为权利人的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有的不动产时,第三人并不能因处分人具有合法的权利外观而取得不动产。这显然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相背离。

三、当事人双方有交易行为

这也就是说,第三人必须通过合法的交易行为取得不动产物权,受让人已经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取得了物权,即第三人作为新的物权人已经被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中。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实现这一目的,是交易行为安全性的要求,只有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得到了合理的保障,才能确保整个经济活动的安全性。

交易行为必须是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有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同时交易行为还要符合经济上的特征,即通过有偿的双方交易行为,才是善意取得制度中的交易行为。

四、交易相对人有善意的信赖

民法上的善意是指行为人在从事民事行为时,不知道或无法知道其行为缺乏法律根据,而认为其行为合法或其行为的相对人有合法权利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通常情况下,通过登记表现出来的物权,即使与真实权利状况不一致,也被拟制为真实的物权,也就是说,第三人只要信赖不动产登记,登记的物权就是一个真实有效而又合法的物权,登记所表现出来的外观不存在权利真实性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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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无权代理的合同的方式是,可以催告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进行追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有权撤销合同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

    内容: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赠与合同有效,因为经过了双方合意。但是财产所有权不发生转让。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基于无权处分订立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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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一年房屋租赁合同没有交房租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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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签一年房屋租赁合同没有交房租怎么处理

    内容:签一年房屋租赁合同没有交房租怎么处理看合同有无对您提前解约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为违约您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第十三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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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出售无权处分房屋的方式是: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售房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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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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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内容:2、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房人《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那么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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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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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是: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当事人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婚前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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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婚前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

    内容: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关于婚前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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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租赁房屋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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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

    内容: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果是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离婚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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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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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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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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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

    内容: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买受人可以取得相应物权或其他权利,其他共有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追偿,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非无权处分的共有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谓财产处分权的欠缺,是指行为人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而与第三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权利的合同。处分财产的权利只能由享有处分权的人行使,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则构成对他人财产的侵害。即使是对共有财产享有共有权的共有人,也只能依法处分其应有份额,不能擅自处分其他财产。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那么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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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房屋租赁违约应作以下处理:1、一般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共有房屋无权擅自赠与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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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共有房屋无权擅自赠与

    内容:共有房屋无权擅自赠与 个案点击 刘先生和妻子刘女士闹离婚,夫妻商定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一套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住房卖出。妻子刘女士得知后将刘先生、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上述转让房屋行为无效。后双方闹离婚时她方知刘先生已将房屋转让。当时,刘女士向刘先生出具《证明》,系同意刘先生出售该房屋。授权范围应是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现刘先生赠与赵女士,超出了刘女士的授权范围。在刘女士未同意刘先生将本案诉争房屋赠与他人的情况下,刘先生将房屋赠与赵女士,该处分无效。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共有房屋无权擅自赠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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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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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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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

    内容: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赠与合同有效,只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但房屋所有权不转移,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的房屋赠与合同已公证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612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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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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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

    内容:房改后,随着房价节节攀升,按揭买房的现象十分普遍,房屋在居民财产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很多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之诉的争议焦点就集中在按揭房屋的归属问题上。关于按揭房屋离婚时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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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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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出售无权处分房屋行为的方式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无处分权的售房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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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处理

    内容:住房抵押贷款是现在很多人开办公司的一种担保手段,那么在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公司成立后又出售怎么办呢?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按我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法律文书生效后,抵押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该抵押财产以实现债权。那么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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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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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1、由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经过自愿协商调解;2、双方不愿意调解,但是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和本解释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 房屋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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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房屋定金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那么房屋定金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158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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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买房签合同才发现一房三主怎么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女子买房签合同才发现一房三主怎么处理

    内容:女子买房签合同才发现一房三主怎么处理买房签合同才发现一房三主的购房合同是属于无效的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何女士对此心存疑虑但房产中介表示以后会让未到场的两名产权人通过签追认函的形式确认出售房屋。何女士买房时只与其中一名产权人签合同为今后的交易纠纷埋下隐患。目前何女士已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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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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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内容: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房屋租赁合同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原件,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3、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那么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是怎么计算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1.12.2410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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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哪些,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哪些,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

    内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哪些,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哪些,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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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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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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