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联系是如何的
导读:
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联系是如何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见义勇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在法学界还有争议。但是,法院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为了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充分的司法保护,弘扬社会正气,往往认定为无因管理行为,并给予见义勇为者以经济补偿。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虽然无因管理可以包含见义勇为,但是将见义勇为仅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那么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联系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联系是如何的一般情况下,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见义勇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在法学界还有争议。但是,法院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为了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充分的司法保护,弘扬社会正气,往往认定为无因管理行为,并给予见义勇为者以经济补偿。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虽然无因管理可以包含见义勇为,但是将见义勇为仅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关于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联系是如何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的联系是如何的
一般情况下,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
不过不能把见义勇为简单地归为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毕竟是两个概念,下面,律诗65就简要讲解一下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在法学界还有争议。但是,法院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为了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充分的司法保护,弘扬社会正气,往往认定为无因管理行为,并给予见义勇为者以经济补偿。我个人认为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但之间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勇”字。这就是说,两者不是对等的概念,见义勇为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但还有其特殊性。
从法学理论上来说,见义勇为在我国民法中应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
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主要在于具体行为的危险程度不同。这两种行为都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这是这两个概念的共同特征。
虽然无因管理可以包含见义勇为,但是将见义勇为仅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