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从哪些方面来看借款合同是否具效力
导读:
应从哪些方面来看借款合同是否具效力一、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经济合同法》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那么应从哪些方面来看借款合同是否具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应从哪些方面来看借款合同是否具效力一、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经济合同法》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关于应从哪些方面来看借款合同是否具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应从哪些方面来看借款合同是否具效力
一、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
《经济合同法》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最高院1991年7月2日作出的《借贷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见炒股或者买卖烟草赚钱,便买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贷款理由如扩大再生产、购买原材料等签订借款合同贷出款项,这种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借贷意见》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此意见是在1991年作出的,与当时的《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对此种情况规定了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和变更。所以在掌握是否无效时应该与原来的认定有区别。不能把可以撤销和变更的合同当无效认定,否则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
三、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
《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四、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