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导读: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律法规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那么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律法规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关于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律法规
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民法典》第67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该条款虽系针对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情形,但已可以说明“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