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

林艳英律师2022.02.10401人阅读
导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综上所诉在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这个问题上,把抵押物作为担保物比较危险,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在写借条时,对方以抵押物作为担保物品,一定要拒绝,还让他换成所对应的金额,以防损害到自身的利益。那么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综上所诉在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这个问题上,把抵押物作为担保物比较危险,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在写借条时,对方以抵押物作为担保物品,一定要拒绝,还让他换成所对应的金额,以防损害到自身的利益。关于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为您推荐】江城区律师 广宁县律师 霍邱县律师 五台县律师 崇川区律师 东台市律师 会理县律师

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相信这是大家一个比较关心而且并不了解的问题,因为借条一般书写时我们所注明的一般是金额,而并非是抵押物。那么,抵押物到底可不可以作为借条中可使用的借款金额,是否属于担保条款呢?下面小编搜罗了一些资料给大家。

一、借条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注意在赌博情况下写下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二、担保条款

《担保法》: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

第十九条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综上所诉在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这个问题上,把抵押物作为担保物比较危险,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在写借条时,对方以抵押物作为担保物品,一定要拒绝,还让他换成所对应的金额,以防损害到自身的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是否强制执行抵押物担保人的责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是否强制执行抵押物担保人的责任

    内容:是否先执行抵押物再追责担保人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是否强制执行抵押物担保人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39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内容: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律法规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那么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724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当事人约定的流质条款是否有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当事人约定的流质条款是否有效

    内容:因此,我国《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流质(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待法院判决后,对该房产通过采取拍卖、变卖、作价抵偿等方式实现你作为抵押权人的受偿权利。需要强调的是,以房产作抵押是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否则抵押合同不生效。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流质条款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6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贷款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代为贷款是否有证据,可以偿还后向领导追偿
  • 担保人死亡后,所提供的抵押物是否有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担保人死亡后,所提供的抵押物是否有效?

    内容:下面请看详细介绍:民法典担保人死亡抵押物是否有效有效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死亡之后,如果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之前所设立的担保已经在实质上失去效力了,但是如果留有遗产,则担保还是有效的,其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死亡后,所提供的抵押物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56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欠款合同是否一定要约定担保条款?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欠款合同是否一定要约定担保条款?

    内容:但是有些时候是不能不对欠款合同进行担保条款的。霍先生不能拨了朋友的面子,答应这个借款,收下了朋友的朋友出具的欠条,当然碍于情面没有在这里约定担保条款。当然这笔钱绝对不会就这样一了百了,但是经过这次债务的折磨,让霍先生深感不安,因为朋友觉得有愧自己从此不再联系。另外一点霍先生更是对朋友有根深蒂固的意见,当初毕竟是他的介绍,才使自己陷入这场纠纷。专业清债公司总结,如果当初在欠款合同中约定担保,用债务人的财产作担保,或者由这位介绍人朋友来担任担保人的角色,这笔债务清收起来将不会是这个效果。那么欠款合同是否一定要约定担保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100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未抵押登记不动产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未抵押登记不动产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内容: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对于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生效要件规定为“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就属于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情形,二者并不发生法律冲突。那么未抵押登记不动产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33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

    内容: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综上所诉在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这个问题上,把抵押物作为担保物比较危险,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在写借条时,对方以抵押物作为担保物品,一定要拒绝,还让他换成所对应的金额,以防损害到自身的利益。那么借条约定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40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安培公司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县,双方约定管辖无法律依据,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 个人借条是否属于合同呢以及没写还款日期是否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个人借条是否属于合同呢以及没写还款日期是否有效

    内容:借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借据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借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据此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的,不能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那么个人借条是否属于合同呢以及没写还款日期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50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呢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呢

    内容: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对立统一的概念,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一方,针对债务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者有保证人的,这样可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同时,担保人也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针对的是保证人的权益,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呢?债权人一般不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932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担保人用虚假的抵押物是否算诈骗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担保人用虚假的抵押物是否算诈骗呢

    内容: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担保人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重复担保超出担保物价值诈骗金融机构的,属于贷款诈骗罪,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阐述。担保人用虚假的抵押物算诈骗,但具体是构成贷款诈骗罪还是一般诈骗罪需要看犯罪对象是否属于金融机构。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那么担保人用虚假的抵押物是否算诈骗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45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所谓职务行为,是指根据相关的法律或者法规,经选举、委任或聘用而担任一定职务的人,按照一定权限所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总称。莫某出具的收款收据并未加盖村委会的公章,而且,小羊村的账目中也未有该借款的记载。如果该款项确以本村的名义向姚某所借,然后作为出资投入到牛某开办的食品加工厂,那么即使当时由于工作疏忽而未将该借款入账,也应将牛某出具的欠条由村委会进行保管,并在村委会账目中体现,而不应由莫某保管,因此,莫某出具借条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姚某要求村委会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
  •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是否有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是否有效

    内容:担保合同当事人根据自身意愿可以约定条款,订立合同。在担保合同中,对质押、抵押担保物权期间的约定因为违反法律原则、违反法律规定,而失去法律效力。若抵押权、质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则有违物权法定原则。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质权只因抵押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只因抵押物、质物的灭失而消失。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期间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及我国法律,因而是无效的。那么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45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无担保信用贷款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无担保信用贷款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

    内容: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贷款通则》第十条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担保贷款,系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那么无担保信用贷款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43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可以就房款优先受偿的,但不能主张房屋直接归您所有,也可以凭借借条保障您的权利。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呢

    内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财产作担保,并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财产,那么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呢?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根据《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诺成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要式合同、确定合同、从合同等。那么抵押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38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有还钱的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有还钱的责任?

    内容:可是,大家是否知道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款,而你作为担保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那么借条上的担保人是否有还钱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42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借款人对抵押物使用后是否还用担保期限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借款人对抵押物使用后是否还用担保期限呢

    内容:债务人有抵押物用不用担保期限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六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借款人对抵押物使用后是否还用担保期限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34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林艳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0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