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确认有什么程序
导读:
债权确认有什么程序债权人申报之债权需经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管理人必须将申报的债权全部编入债权表,不允许以其认为债权不成立等为由拒绝编入债权表。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随后由管理人、债务人、其他债权人陈述意见,由该债权人解释,有疑问者可继续进行询问。债权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异议成立时,债权不列入债权表,该债权人可以异议人为被告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债权确认有什么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确认有什么程序债权人申报之债权需经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管理人必须将申报的债权全部编入债权表,不允许以其认为债权不成立等为由拒绝编入债权表。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随后由管理人、债务人、其他债权人陈述意见,由该债权人解释,有疑问者可继续进行询问。债权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裁定异议成立时,债权不列入债权表,该债权人可以异议人为被告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债权确认有什么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确认有什么程序
债权人申报之债权需经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债权审查的判断原则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债权,均应在审查确认之列;凡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应直接列入债权确认表中。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管理人必须将申报的债权全部编入债权表,不允许以其认为债权不成立等为由拒绝编入债权表。管理人进行实质审查后对各项债权的认定结果,如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应附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表后,供核查使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通常,债权的核查程序如下:首先,由管理人发放、宣读被核查债权的申报登记情况以及有关证据材料,并由该债权人进行说明。随后由管理人、债务人、其他债权人陈述意见,由该债权人解释,有疑问者可继续进行询问。经核查后,管理人、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等对债权无异议的,列入债权表。债权表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其确认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核查后仍存在异议的债权,由人民法院裁定该异议是否成立。该项裁定无实体法律效力,不影响债权人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时,债权列入债权表,异议人可以该债权人为被告提起债权确认诉讼。人民法院裁定异议成立时,债权不列入债权表,该债权人可以异议人为被告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