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已经确认后的程序
导读: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此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过期限申报债权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程序申报债权并且未必所申报的债权都可以被确认。那么破产债权已经确认后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此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过期限申报债权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程序申报债权并且未必所申报的债权都可以被确认。关于破产债权已经确认后的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此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过期限申报债权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程序申报债权并且未必所申报的债权都可以被确认。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2)是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得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4)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之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对破产债权的范围,各国破产法均明文予以规定。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