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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

王熙律师2022.02.07453人阅读
导读:

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拍卖移交的并不是特定的物,而是主张债权的依据,包括合同、债权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等,材料的缺乏或债务人的不配合均会给买受人带来损失。那么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拍卖移交的并不是特定的物,而是主张债权的依据,包括合同、债权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等,材料的缺乏或债务人的不配合均会给买受人带来损失。关于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

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并不对应特定物,债权的买受人获得的只是取得物权的手段,有待于通过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来实现。债权的实现程度首先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其次受权利时效等因素制约,例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即演变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自动履行,但是丧失了诉讼胜诉权;再次,取决于主张权利的时机,债权人之间是平等的,在债务人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先行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往往能够以优良资产获得清偿,而后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一般只能获得不易变现的财产或者不能得到全部清偿。

二、买受人高收益性与高风险性并存

债权实现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买受人既有通过债权获得超额利润的可能,又有债权无法实现的巨大风险,机遇和风险共存,如影随形,因此,对某些投资人是商机,对某些投资人却是不适合的。为了规避风险,应在参与竞买前尽可能的了解风险所在。债权买受人的风险主有:

1、资产调查失误。主要是财产权属问题:不动产在债务人账目中有记载,而权属并未登记在其名下;财产被设定抵押登记等;

2、主张权利滞后,主要资产抵偿其他债权人,或者已经被查封、冻结,或者裁定给其他债权人。

3、债务人破产。

4、资产难以执行或无法变现。法院执行工作受一定客观条件限制,有时存在执行难的情况,资产的变现往往是实现债权的最后一步,由于市场因素制约,有些财产短期内无法变现,会造成债权人财务上的困难。

三、交接方式特殊性

债权拍卖成交后,交接的结果是债权转让行为的完成,债权交接与物权交接的最大区别在于债权交接只涉及到凭证交接和法律文书的签订,移交包括两方面内容:

1、从权利转移角度,债权拍卖要有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转让协议是委托人与买受人之间进行债权转让的基本文件,要使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对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2、权利完整角度,要移交债权文件的原件。债权拍卖移交的并不是特定的物,而是主张债权的依据,包括合同、债权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等,材料的缺乏或债务人的不配合均会给买受人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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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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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再从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法院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法院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那么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1162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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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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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拍卖在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告诉债务人的。如果属于债权人拍卖债务人向其抵押的财产以抵债的,则需要与债务人协商一致后才能拍卖;如果属于债权人转让自身债权的,则需经债务人同意,转让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正确认识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和特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正确认识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和特点!

    内容:行使撤销权时应注意的事项。一年的除斥期间,指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是债权人撤销权的一般除斥期间或普通除斥期间。五年的除斥期间,指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是撤销权的最长除斥期间。这一规定是撤销权制度设立的本质原因所决定的。那么正确认识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和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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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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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包括哪些内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那么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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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以及代位权的特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以及代位权的特点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以及代位权的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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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除债务的特点是:债务免除是无偿的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以及该行为是无因行为。免除债务的条件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债权人决定免除债务;而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 债权拍卖过程有哪些特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债权拍卖过程有哪些特点

    内容:债权拍卖过程有哪些特点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拍卖成交后,交接的结果是债权转让行为的完成,债权交接与物权交接的最大区别在于债权交接只涉及到凭证交接和法律文书的签订,移交包括两方面内容:1.从权利转移角度,债权拍卖要有债权转让协议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转让协议是委托人与买受人之间进行债权转让的基本文件,要使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对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那么债权拍卖过程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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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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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特点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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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特点

    内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合同的特点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那么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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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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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融资的含义是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按照渠道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民间借款三类。特点有成本较低,通常需要抵押和担保,而且有一些限制性条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 债权拍卖的特点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拍卖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债权拍卖的特点是什么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拍卖移交的并不是特定的物,而是主张债权的依据,包括合同、债权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等,材料的缺乏或债务人的不配合均会给买受人带来损失。那么债权拍卖的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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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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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融资的特点有成本较低,通常需要抵押和担保,有一些限制性条款,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可以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 债权拍卖的特点有哪些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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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债权拍卖的特点有哪些

    内容:债权拍卖的特点有哪些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拍卖移交的并不是特定的物,而是主张债权的依据,包括合同、债权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等,材料的缺乏或债务人的不配合均会给买受人带来损失。那么债权拍卖的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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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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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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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

    内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而且在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债权是否仅限于借款的债务还是商品交易发生的债务,特别是担保商品交易发生的债权的,应当明确规定就何种商品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额进行担保。那么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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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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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拍卖具有怎样的特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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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拍卖具有怎样的特点

    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是委托人与买受人之间进行债权转让的基本文件,要使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对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那么债权拍卖具有怎样的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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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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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拍卖具有的特点有哪些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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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债权拍卖具有的特点有哪些

    内容:债权买受人的风险主有:1、资产调查失误。债权转让协议是委托人与买受人之间进行债权转让的基本文件,要使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对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那么债权拍卖具有的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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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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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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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

    内容: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拍卖移交的并不是特定的物,而是主张债权的依据,包括合同、债权人一方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等,材料的缺乏或债务人的不配合均会给买受人带来损失。那么债权拍卖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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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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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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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

    内容: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归纳起来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留置担保的范围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无法定违约金标准或者虽有法定违约金标准但当事人不理会这种规定,而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条款,此种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法律承认约定违约金的效力。那么留置担保具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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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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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包括哪几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包括哪几点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其本身并不能独立存在,债权人的这一权利与债权一同存续、转移、消灭。债权人的代位权就是债的对外效力的典型表现。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包括哪几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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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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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权有什么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再从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法院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法院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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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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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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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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