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如何确定债权

段建国律师2022.02.07272人阅读
导读: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如何确定债权第一,从法条理解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综上,同一债权存在第三人物保及保证且担保份额无约定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全部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那么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如何确定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如何确定债权第一,从法条理解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综上,同一债权存在第三人物保及保证且担保份额无约定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全部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对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关于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如何确定债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如何确定债权

第一,从法条理解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38条则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结合两条的规定进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8条中“物的担保”实际上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而不是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

第二,从法律效力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6条条文中关于第三人混合共同担保的处理上存在明显地分歧,此时应对两法条的法律效力进行甄别。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在担保物权等方面存在交叉,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制定的过程中考虑到与担保法效力衔接的处理,所以在第178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物权法实施后,担保法整体上仍是有效的法律,但在法律效力方面,对于有关担保物权的问题,应当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因此就本案而言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从本质来看,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及保证均是第三人为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属于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在于保证借款合同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当担保人及债权人之间对担保份额并无约定时,则应认定担保合同目的在于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即每个担保人均有义务以自身担保范围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此处理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债权人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段建国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13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