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存应向何地公证机构提出,如何进行
导读:
办理提存应向何地公证机构提出,如何进行1、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提存物取回视为未提存。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那么办理提存应向何地公证机构提出,如何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提存应向何地公证机构提出,如何进行1、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提存物取回视为未提存。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关于办理提存应向何地公证机构提出,如何进行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办理提存应向何地公证机构提出,如何进行
1、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
2、提存的物品只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
3、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滋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滋息归提存人所有。
4、提存人可以凭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物取回视为未提存。
如何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常规定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