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导读: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3.须债务陷于迟延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为客体,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适宜于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一般需具备两个方面的要件:积极要件:必须是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如果属于期待权或者一种权能,如所有权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则不能行使代位权。那么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3.须债务陷于迟延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为客体,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适宜于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一般需具备两个方面的要件:积极要件:必须是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如果属于期待权或者一种权能,如所有权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则不能行使代位权。关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为客体,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适宜于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一般需具备两个方面的要件:
(1)积极要件:必须是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如果属于期待权或者一种权能,如所有权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则不能行使代位权。
(2)消极要件。第73条但书中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