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
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一方面是指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产生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双方所负的债务应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那么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一方面是指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产生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双方所负的债务应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关于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一方面是指必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产生的。另一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这就表明应当存在于双务合同之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双方所负的债务应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
第二,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履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区别。
第三,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