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
导读:
按照担保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担保公司可以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那么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担保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担保公司可以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担保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担保公司可以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两者虽然均为担保公司,但在设立及经营等各个环节均有着明显的区别,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限制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在字号上标有融资担保字样,而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监管管理程度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2、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设立原则为准则主义。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3、经营的范围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可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以及与融资咨询有关的担保业务,允许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以上经营范围以外,还包括贷款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4、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
目前,我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仍然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研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准入的同时,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监管范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所以大家对于以上两者的区别也有了明确的认识,希望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