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财产保全
导读: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那么如何撤销财产保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关于如何撤销财产保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么撤销财产保全
1、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2、法院依职权解除;3、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可以向法院交一份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法院一般要求提供担保,否则不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解除。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金额应该达到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标准。
解除条件如下:
1、《民诉法》第九十三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民诉法》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涉外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5、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6、《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规定,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被保全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申请保全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解除(写明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你院于年月日作出()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民事裁定,(写明保全内容)。
(写明申请解除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