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权益之保护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导读:
事实上,现代公司法一直十分关注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此种关注有其合理性,因为公司股东责任有限性原则的确立意味着公司债权人不能对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提出请求。我国公司法十分注重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第一条明确规定,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那么债权人权益之保护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实上,现代公司法一直十分关注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此种关注有其合理性,因为公司股东责任有限性原则的确立意味着公司债权人不能对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提出请求。我国公司法十分注重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第一条明确规定,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关于债权人权益之保护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传统理论认为,公司债权人和公司股东是两种性质不同、权利义务有别、法律地位迥异的利益主体。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成员,是公司的所有权人,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公司债权人则仅被公司法看作是契约法上的一种请求权人,与公司处于完全对立的地位。它除了依据与公司的契约主张契约上规定的权利以外,对于公司事务不得享有更多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是不重要的。事实上,现代公司法一直十分关注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此种关注有其合理性,因为公司股东责任有限性原则的确立意味着公司债权人不能对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提出请求。我国公司法十分注重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第一条明确规定,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此种保护始于公司设立之际,贯穿于公司营运之中,终于公司清算结束之时。然而,应当承认,与其它国家的公司法相比,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并不是强有力的,有着一系列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地方。基于此,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些探讨。
一、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方式
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公司重大事项公开性原则之遵守、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贯彻以及公司清算规则之适用。
(一)公司重大事项公开性原则之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