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导读:
解析本案争议焦点为私家车用作网约车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机动车辆按其使用用途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别。保险法第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张某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返还剩余保险费。张某未履行通知义务其网约车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在第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那么解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解析本案争议焦点为私家车用作网约车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机动车辆按其使用用途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别。保险法第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张某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返还剩余保险费。张某未履行通知义务其网约车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在第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关于解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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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议焦点为私家车用作网约车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机动车辆按其使用用途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别。本案中张某以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通过打车软件平台接下网约车订单运送不特定乘客,其有收取费用的意图因此张某以自用名义的车辆实施网约有偿载客是营运性质的行为改变了车辆原有登记的性质。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在当前车辆保险领域中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车辆的用途将其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险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家庭自用车辆的风险小支付的保费低营运车辆的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更大明显增加投保车辆危险程度。这既是社会常识也是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估保险人依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程度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多少保险费。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超过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事故发生的合理预估如果仍然按照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对保险人而言则显失公平。
保险法第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案中张某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保险法中“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张某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返还剩余保险费。张某未履行通知义务其网约车营运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在第者责任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