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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孔孟廷律师2022.02.11311人阅读
导读:

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关于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所得的财产或赠与,第二种情况中第三条除外;

(五)其他情况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种情况: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一)单方的婚前财产;

(二)其中一方因为身体受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相关费用;

(三)赠与合同中或遗嘱确定只归夫或妻单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种情况:夫妻约定的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参照以上两种情况的相关规定。其次,夫妻对婚姻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总结,婚前房产婚后卖掉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才可以作出不同的解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说结婚前单方的房产,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可以按照婚前的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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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哪些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有哪些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内容:一、有哪些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夫妻双方协商约定为个人的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那么有哪些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87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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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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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参与还贷,则还贷部分的增值额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产,则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屋的增值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共有财产单方抵押的效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共有财产单方抵押的效力

    内容:黄某的丈夫背着她把房子抵押为保卫自己的栖息之地,妻子黄某把丈夫蒋某和他的“情妇”王某某一并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蒋某与王某某之间的情债与原告无关,且有道德和法律规范,但二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蒋某与王某某于2005年1月15日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并确认二被告于2004年1月20日在产权监理处办理的抵押登记无效。现被告蒋某只有向原告黄某和法庭坦白事实真相,请求法院给予公正的判决。被告王某某认为,被告与蒋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原告未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同意,该抵押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夫妻共有财产单方抵押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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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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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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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对方婚前个人财产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对方婚前个人财产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内容: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对方婚前个人财产会不会构成表见代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表见代理制度属于传统民法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事交易安全。按照该条的理解,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夫妻间的表见代理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要件:表见代理所处理的标的物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施表见代理行为仅限于“满足日常生活需要”。那么夫妻单方擅自处分对方婚前个人财产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100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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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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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内容: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双方均认可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那么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2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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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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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内容: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双方均认可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那么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40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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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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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能索偿的情形,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离婚时能索偿的情形,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有哪些

    内容:离婚时能索偿的情形如果夫或妻一方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婚姻契约的终结,不仅是过错方的单方民事违约行为,也是一种婚姻违法行为。这是在离婚案件中,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无过错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直接法律依据。所以,对于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要依法予以支持和保护。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有哪些1980年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宽,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作出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基本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能索偿的情形,夫妻财产制的缺陷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19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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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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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3、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内容: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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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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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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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制,一旦双方登记结婚,在没有其它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形会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呢?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二、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自然也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三、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依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开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哪些情形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哪些情形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内容: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同样因经济能力问题,王-男所购的该房产也一直未装修入住。王-男正为房款无钱还贷的事忧心如焚,本没有心情谈对象,当他了解到童女的能力和丰厚的收入后,立即改变了态度,心中打起了小算盘。那么哪些情形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16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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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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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霸占,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不允许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强占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哪些情形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哪些情形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内容:(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民法典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原物并未包含夫妻双方的财产投入和劳务投入,若将其转化为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则有悖于民法典律制度的规则。因此,针对实际中的问题,应该特设规定,明确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改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赠,包括接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形下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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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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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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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内容:单方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723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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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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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单方受赠股权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婚内单方受赠股权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婚内单方受赠股权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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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68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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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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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单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按照共同财产分割。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规定期限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规定期限,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101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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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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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单方受赠股权原则上应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是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

    内容: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那么夫妻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22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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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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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婚后多少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婚前财产婚后多少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我们口头约定由谢X负责家庭全部财产的管理和开销我随后将婚前的10万元存款转账到谢X账户名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2018婚前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单方面购买的房产属于购买人个人财产。

    张芸律师
    2022.06.1059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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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割公司财产的处理情形,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分割股权。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哪些情形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哪些情形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内容:鉴于您说明的情况,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形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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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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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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