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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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内容: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那么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35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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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现以下情形即可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1、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专业机构的评估价格;2、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3、股权转让收入明显低于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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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还有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内容:还有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那么还有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2.0863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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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许瑞林律师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内容: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1.31280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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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实行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制,一旦双方登记结婚,在没有其它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情形会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呢?一、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二、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自然也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三、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依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开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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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内容: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双方均认可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那么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21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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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3、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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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规定期限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规定期限,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个人财产转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1100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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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离婚不需要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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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内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可视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可视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婚姻法将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大效的应准予离婚(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二)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五)婚后患有医学b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七)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于海明律师2022.01.1454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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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不予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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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
内容: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是考虑到失踪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说明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1358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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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
内容:一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可以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此可见“无性婚姻”并没有被规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来说法官在处理因“无性婚姻”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往往会依自由裁量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二无性婚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而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那么无性婚姻能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37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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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参与还贷,则还贷部分的增值额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产,则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屋的增值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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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凡属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内容:凡属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1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凡属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0817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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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居半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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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
内容: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单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约定的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即无论是否卖掉,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妻或夫单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所了解的该约定的,以妻或夫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哪些情形被视为夫妻单方的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30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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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一方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夫妻一方经常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另一方忍无可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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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内容:单方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单方债务转为共同债务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1.12.1722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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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内容: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哪些情形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13599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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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割公司财产的处理情形,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分割股权。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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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种情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种情形
内容: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种情形夫妻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所以在般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的只能说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包办买卖婚姻婚后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和重婚不同“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显然是婚姻法所不允许的也成为判定感情破裂的个依据。那么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种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927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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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确认夫妻协议离婚无效情形具体如下:1、当事人以口形式订立的离婚协议;2、双方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3、双方或一方反悔,未领取离婚证的;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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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内容: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民法典原则的。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那么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214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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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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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内容: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双方均认可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那么单方债务转化成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939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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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73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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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23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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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没有夫妻生活,可以撤销婚姻吗?
林艳英 312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108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北京法律咨询 283评论 -
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北京法律咨询 230评论 -
哺乳期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哺乳期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哺乳期诉讼离婚流程: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79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