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撤回怎么处理

导读:
承诺撤回怎么处理承诺撤回合同归于无效。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承诺期限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撤回怎么处理
承诺撤回合同归于无效。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因此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当然不能再撒回承诺。此外,由于承诺生效后合同就已经成立,因此各国法律均未规定承诺的撤销制度。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承诺期限
承诺期限是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
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
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包括信件、电报往返时间和当事人考虑所必须的时间内即为有效期间。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即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承诺也可以不以通知的方式而以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需用特定方式的只要该种方式不为法律所禁止或不属于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承诺人在作出承诺时就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