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中介承诺的重大误解合同是否有效
导读: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订约的动机上在合同用语的使用上都可能发生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正是由于这样法律才将重大误解作为合同相对无效的理由授予发生误解的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
一、民法典中中介承诺的重大误解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规定中介承诺的合同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可以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重大误解的特征
1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当事人的意思真实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
2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误解的对象是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因此而使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才能够成为重大误解。在订约的动机上在合同用语的使用上都可能发生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认识因而就必须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给误解的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正是由于这样法律才将重大误解作为合同相对无效的理由授予发生误解的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