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只是针对产品吗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即使产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那么保密协议只是针对产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保密协议只是针对产品吗
保密协议保密的范围由公司和劳动者自行协商确定保密协议的范围一般不只是针对产品还包括技术、工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
1.产品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既没有申请专利也还没有正式投入市场之前尚处于秘密状态它就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使产品本身不是秘密它的组成部分或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常见形式甚至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有时几个不同的设备尽管其本身属于公知范畴但经特定组合产生新工艺和先进的操作方法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许多技术诀窍就属于这一类型的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的改进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的机器、设备不是商业秘密但是经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技术改进使其具有更多用途或效率更高那么这个改进也是商业秘密。
5.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记录了研究和开发活动内容的文件这类文件就是商业秘密。如蓝图、图样、实验结果、设计文件、技术改进后的通知、标准件最佳规格、检验原则等都是商业秘密。
6.公司内部文件与公司各种重要经营活动有关联的文件也是商业秘密。如采购计划、供应商清单、销售计划、销售方法、会计财务报表、分配方案等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它们若被竞争对手知道都会产生不良后果。
7.客户情报客户清单是商业秘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顾客将会受到引诱或骚扰从而阻碍公司的正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