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定审理期限(之一)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法定的审理期限是10日至6个月。下面我们按照审理顺序分别说明。
1.人民一审
(1)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适用速裁程序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审理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刑诉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即两到三个月内宣判)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4)审理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