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预收一年有法律依据吗
导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即使合同对于预收一年没有约定小区物业公司提前预收物业费的行为也不违法但是具体所收时间根据各地规定而有所不同。我国价格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预收每个地区的物价局规定的预收时长、月份不同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收费周期写在物业管理合同之内。如果合同内约定按年度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就是合理合法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即使合同对于预收一年没有约定小区物业公司提前预收物业费的行为也不违法但是具体所收时间根据各地规定而有所不同。我国价格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预收每个地区的物价局规定的预收时长、月份不同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公司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需要一定的预付物业费流动资金作物业服务准备只有在物业费资金不断的滚动中更好延续物业服务。
物业费收取能够达到良性循环物业服务会越做越好反之就越做越差为了达到业主与物业公司双赢业主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及时缴纳物业费。
按年度收取物业费是目前物业公司的常见的收费方式一般来说是可以的。
涉及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