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社保纠纷
导读:
现实生活中,每年都能遇到很多劳动争议的案件,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责任,不交是违法行为。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社保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社保怎么办?看下大律网专业律师的专业解答。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社保纠纷
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用人单位将因他的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简单说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合同纠纷社保怎么办
法院没有认定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由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份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明示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确认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时间即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不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同意解除或根据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
所以,只要法院没有认定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该支付由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份额。
相关问题:
一、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怎么赔偿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签劳动合同,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离职可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
1、要求签劳动合同,且从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您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求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如不补缴就用现金折算。《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解决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因,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3、离职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赔偿 0.5 个月工资,满6个月也算一个月工资。具体按照_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社保纠纷?作为企业单位再想逃避缴纳社保的情形,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即便是员工自己不举报,那么税务部门在征收社保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和自己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不相符的话,那么一定会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