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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与解除的不同都有什么

杨一凡律师2022.04.113268人阅读
导读: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一、合同撤销与解除的不同都有哪些

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合;而解除仅仅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

2、从发生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

3、从行使方式来看,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应当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而解除权的行使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如果是协议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而不需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4、从发生的效力看,撤销都有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而解除则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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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不同之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时间到期,双方依法决定不续签等终止的情形;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二者的法定程序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委托代理合同可否一方撤销解除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委托代理合同可否一方撤销解除

    内容: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受托人转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委托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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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不同

    内容: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那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什么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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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合同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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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违约合同可以撤销吗

    内容:违约合同可以撤销,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解除条件不同,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那么违约合同可以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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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不同都有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不同都有什么

    内容: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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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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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

    内容: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的解除条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那么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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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区别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1、合同撤销通常适用于合同的受损害方,如被欺诈的人;2、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权,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与法定解除权,即一方当事人行使的合同解除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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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合同撤销的原因在合同成立时即已存在;而合同解除的原因大都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下列情况下合同可撤销: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那么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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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认定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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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怎么认定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内容: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合同法》第54条对此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与合同解除不同,《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怎么认定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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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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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有哪些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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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有哪些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

    内容:撤销权又称债权人撤销权,所以,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债权人。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那么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行使主体有哪些以及合同保全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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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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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和撤销的区别主要有:合同解除是针对可解除合同,合同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合同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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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内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那么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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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有下面几点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2、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3、合同效力不同:如果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解除前所做的行为仍然有效,解除后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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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内容: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第三人的影响颇大,为慎重起见,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形式进行。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那么显失公平合同是否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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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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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执行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执行

    内容: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撤销权的行使,发生合同及债务人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的效力,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的义务,有过错的一方还要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对于撤销权人而言,撤销权人有权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于债务人,但自己并无优先受偿权。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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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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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证据法院起诉解决,以对方欺诈,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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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合同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合同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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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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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法条 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哪些规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法条 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哪些规定

    内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此与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属于第三人也不同。那么,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期限有哪些?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法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的终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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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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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九十四条 一般法定解除条件:(一)因不可抗淡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内容: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4条对此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那么可撤销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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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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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

    内容:合同的解除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双方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称为合意解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仅仅适用于特别合同的解除条件:“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那么合同的解除和撤销区别何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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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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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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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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