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可以转让吗
导读:
但如果订货合同一方没有通知另一方,擅自与第三人订立转让订货合同的,该转让行为对订货合同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加重处罚事由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那么订货合同可以转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订货合同可以转让吗
1、订货合同可以转让。但如果订货合同一方没有通知另一方,擅自与第三人订立转让订货合同的,该转让行为对订货合同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二、转让合同是买卖合同吗
1、转让合同不是买卖合同。转让协议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4、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三、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怎么认定
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怎么认定
1、罪体
行为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行为是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这里的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是指具备按时完成订货任务的条件却拒不接受订货或者故意延迟耽误交付军事订货。
时间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构成特定时间是战时。
2、罪责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使用暴力抗拒军事订货的,拒绝或者故意延误重要军事订货的,因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影响部队完成作战或者其他重要任务的等。
相关法律知识
1.相关说明
一、所谓“军事订货”是指国家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实行国家军事订货制度保障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的采购供应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有能力履行但拒绝履行军品生产任务手段恶劣性质严重因拒绝签订军品合同而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作战任务的涸延误交货日期而导致战斗失利的等。
二、本罪中所谓“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因拒绝订货或者延翔交货而严重贻误战机直接造成战斗、战役严重失利我方人员、装备、物资严重受损等。
2.处罚
根据刑法第380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和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
四、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怎么判刑
一、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怎么判刑
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情形
二、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活动。军事订货是保证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供应满足国防需要的主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但是随着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确定军品质量与其生产任务订货量少成本高利润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对军品生产任务索价过高达不到要求的拒绝接受订货有的对己经签订合同的军品生产任务百般拖延交货日期有的已经严重贻误部队的使用对国防利益造成潜在的威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军事订货是指部队根据国防安全利益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与行为人意欲达成或者已经达成的生产、供给某种国防建设物品合同的行为。这一军事订货的行为其对象就是本罪主体应当从事生产、供给的对象也称军事订货。军事订货既包括军事卫星、航空器、坦克、火炮、汽车、装甲车等武器装备的订货又包括供应军队作战、训练、施工、科研、后勤、医疗保障等军用物资的订货还包括用于军事目的诸如各种建筑物、场地、设备等军事设施的订货等。总之一切用于军事需要生产、制造、承建、修配、运输、贮存的物品包括动产与不动产都可属于军事订货的范畴。
军事订货是国防经济中体现商品经济和期货特点的一种军品交换方式。军事订货与其他民品订货一样具有先成交后生产的特点一般适用于大批量或价值量高的军品。采取订货方式买方可以取得稳定的货源卖方有可靠的销路有利于加强军品生产、流通和军工企业经营的市场性、经济性、计划性。军事订货是事先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达成的交易这种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军品数量、质量、完成时限、交货与付款方式、价格等具有约束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力。
所谓拒绝是指拒不接受部队向其要求的军事订货即不愿意从事军事订货的科研、设计、生产、供给、修配、运输、承建等活动。所谓延误是指虽然接受了军事订货但却延期耽误不按时交货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当然构成本罪的拒绝、延误行为必须是无正当理由。行为人如果具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或者延误订货的自然不能构成本罪。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客观存在的自己不具备完成军事订货条件的各种理由如技术过不了关人手确实不够遇有自然灾害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停工停产等。如果具有完成生产订货的各种条件却以时间紧、原料、资金、设备、人力不足技术达不到要求等为借口而拒绝或消极怠工故意制造事故而延误订货的即应视为本罪的拒绝和延误。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拒绝、延误生产、制作、加工、组装各种军事订货有的是拒绝、延误组织供应、提供军事订货还有的拒绝、延误修配、维修、运输、贮存、承建、设计、研究军事订货等等。
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发生在战时才能构成本罪。若在平时不是战时即使有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这是本罪在时间方面的必备要件不可缺少。何谓战时具体可参见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这里不再赘述。
根据本条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尚未达到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拒绝、延误军事订货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拒绝或延误的拒绝、延误大量军事订货的因其行为造成诸如贻误战机影响重大军事任务完成致使战斗、战役失利造成较大伤亡等后果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仅限于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负有军事订货义务的生产、销售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如果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客观上无法完成订货没有条件完成军事订货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及一些特殊困难延误订货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