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残疾如何鉴定(精神类残疾病人鉴定是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
精神病怎么鉴定评残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残疾的鉴定标准有以下三种:1、重度,又称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缺乏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精神残疾鉴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残疾的鉴定标准有以下三种:重度,又称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低下。
精神残疾怎么鉴定
法律分析:精神残疾鉴定规程:
1、家属需持介绍信和门诊卡片到精神科申请、预约。
2、家属需提供患者婚姻状况、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鉴定当日陪同家属的姓名。
3、家属需按照预约日期陪同患者前来鉴定,并同时携带患者身份证。
4、鉴定结果应由2名精神残疾鉴定成员签字,鉴定结果由家属交回残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精神残疾鉴定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残疾的鉴定标准有以下三种:重度,又称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低下。
法律分析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精神残疾的检查方法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精神病的鉴定标准是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精神病怎么鉴定评残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精神残疾的鉴定标准有以下三种:
1、重度,又称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缺乏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
2、中度,又称二级精神残疾: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差,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不佳,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较少,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低下;
3、轻度,又称三级精神残疾,较中度、重度精神残疾程度轻。
法律依据:《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第一条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精神残疾证一二三级的标准
【法律分析】:精神残疾分为四级,最严重的是一级。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WHO-DAS)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1、精神残疾一级:WHO-DAS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2、精神残疾二级:WHO-DAS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3、精神残疾三级:WHO-DAS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4、精神残疾四级:WHO-DAS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规定:精神残疾证等级划分为:
1、精神残疾一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精神残疾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精神残疾三级,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
4、精神残疾四级,生活基本上能自理。”
精神病鉴定的法律规定
精神病鉴定的法律规定主要参见《精神病司法鉴定规定》,主要内容是: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劳动改造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收容审查人员;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等均可以申请精神鉴定;
2、鉴定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3、鉴定精神病可以自行申请也可委托鉴定;
4、鉴定人必须具备鉴定资格;
5、违反鉴定规定鉴定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1、精神残疾一级:WHO-DASⅡ值大于或等于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2、精神残疾二级: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
3、精神残疾三级: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
4、精神残疾四级: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
精神残疾鉴定程序:
精神残疾鉴定程序:
1、有限制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精神状态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
4、在诉讼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包括痴呆症),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认定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先作出当事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
5、确认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扩展资料:
伤残评定管理原则:
主要有:
①区别对待的原则。中国为进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而制订的5类《残疾标准》,大部分与国际统一标准基本一致,但不排除有关部门依据业务需要而制订的部门标准。有关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区别对待的政策。
②技术鉴定的原则。一般在伤残者出院时,由医生作出技术鉴定,提出残废等级意见。
③审核的原则。残废军人出院时,回部队的,由部队政治机关审核;到地方的,由部队介绍到地方政府审核。经过审核,发给“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
④公正抚恤的原则。退出现役或退休的特等、一等残废人员,由国家供养终身;
二、三等残废人员,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由政府和群众协助其安家立业。所有残废人员,均按因战、因公和在职、在乡之不同,定期发给一定标准的残废抚恤金,并享受社会各方面给予的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