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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2023.06.07470人阅读
导读:

土地性质商住房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而普通住宅的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落户问题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有7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才能落户,而商住房由于产权问题,是不能落户的,使用年限商业用地是40年产权,综合用地是50年产权,住宅用地为70年产权,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试想一个40年产权的商住房,减去5年,实际剩余的使用年限只有35年,居住环境商业用地和综合用地开发住宅,大都是公寓式楼盘,主要用于出租。

商住房和住宅房有什么区别?看完这5点你就明白了!

土地性质

商住房的土地性质一般为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而普通住宅的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一般用于规划商业、娱乐、经营性建筑。综合用地一般用于规划商业和住宅。住宅用地就是规划住宅啦。接下来,会给大家细分里面的区别。

使用年限

商业用地是40年产权,综合用地是50年产权,住宅用地为70年产权。通常意思上的商住房的产权为40或50年。产权年限的计算是从开发商审批地皮开始算起的,加上设计和建设所花的时间,一般到个人手中,产权年限至少会减少3-5年。试想一个40年产权的商住房,减去5年,实际剩余的使用年限只有35年。

产权到期

《物权法》有过规定:住宅使用权到期后,自动延续。而非住宅的,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有偿补偿,当然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但将来会不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还不好说。

落户问题

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有70年产权的住宅用地才能落户,而商住房由于产权问题,是不能落户的。对于家里有小孩,想落户上学的家庭来说,选择商住房就得不偿失了。

居住环境

商业用地和综合用地开发住宅,大都是公寓式楼盘,主要用于出租。因此在设计上一般以小户为主,而且梯户比低,居住起来舒适度相对低一些。而住宅用地的设计更人性化些。所以,商住两用的楼盘更适合投资。

商住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商住房产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房屋从购买之日起,就是属于购买者了,只是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开发商买地,买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谓的70年,只是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与房子是没有关系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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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和普通商品房存在的区别是:1、回迁房就是指安置拆迁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一般建造在出让土地上;2、回迁房没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转让,商品房能够自由转让;3、回迁房没有产权证,商品房有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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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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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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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工抵房与商品房存在的区别如下:工抵房是指拿房屋抵作工程价款来给建筑方,建筑方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工抵房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来获得房屋物权。工抵房的房屋产权还抵押给建筑方,所以购买时需要注意房屋的实际情况。商品房是指开放商进行建设,取得“五证”后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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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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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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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内容:如今,很多借款人的债务很难追回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把自己的债权低价出售给别的机构或者个人,那么,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今天,大律网的律师为您整理了如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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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概念区别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2、 产权区别安置房虽然拥有房屋本身的产权,但是由于安置房通常是建立在政府储备地块之上,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拥有安置房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主可能会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是建立在开发商已经竞拍获得的土地之上,房主可以拥有回迁房的全部产权。3、 交易限制区别二手房市场上,安置房通常是并不受欢迎的,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交易存在交易时间限制,房主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交易,但是回迁房本质是商品房,并不存在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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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二、还建房与商品房房产证的区别1、定义上的区别:一般来说,还建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针对被拆迁户无房可居时所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拥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3、交易上的区别:因为还建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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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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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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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3、支付方式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可以购买安置房?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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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可以购买安置房?

    内容:2.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4、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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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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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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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在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内容: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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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内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未建成时便可销售的标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变更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名称变更的文件;3、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名称变更后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5、开发企业书面通知预购人名称变更的承诺;6、预售许可证。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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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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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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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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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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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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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二是取得方式不同,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四是交易条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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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内容: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安置房到底是什么呢?它为什么会存在呢?其实就是政府为了不让拆迁给民众带来太多困扰,设置了很多的安置房给拆迁户用。但是,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解密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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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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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

    内容:规章是规制商品房交易合同本约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的条款适用于本约合同而非预约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也是指本约应当具备的合同条款,而非预约必备条款。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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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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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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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回迁房和商品房存在的区别有:(一)回迁房大部分是划拨性质不能直接买卖交易,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二)回迁房基本不能直接贷款,商品房申请贷款较简单;(三)商品房相对于回迁房价格较高,数量也较多,选择的空间更大;(四)回迁房再次交易的难度较大,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相较容易、二次交易较简单。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内容: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与特点1. 相同点定金和订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需要在合同进行前或合同履行期间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以表明买方对此笔交易的认真和诚意,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应用场景和事项:1.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二、定金的应用场景和注意事项定金在实践中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如果没有违反合约则认定为交易因为无法兑现而被取消,道德阻碍就会成为使用方自愿放弃定金的条件以寻求和解,2. 不同点(1) 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是一种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三、订金的应用场景和注意事项订金常用于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应用场景和事项:1. 订金数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千分之五。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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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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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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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小产权正是第二种解释中的小产权房屋,这样的房子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予以备案,换言之,这样的小产权房子是国家所不认可的,购买此类房屋的权益也将是不受国家法律所保护的。那么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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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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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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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

    内容: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为确保合同债权实现,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于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质物,以作担保之用,故定金在性质上属于金钱质。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依照上述概念可知,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那么合同定金订金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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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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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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