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有哪些区别
导读: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权益争议时,他们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劳动监察一般会监察如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备、试用期约定违法、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违法担保、扣押或收取财务、未依法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等。
什么是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监察就是劳动部门对企业违法违规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行为。
劳动监察会监察什么?
劳动监察一般会监察如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备、试用期约定违法、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违法担保、扣押或收取财务、未依法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等。
2、用人单位招工、用工、退工的情况:规章制度内容违法、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程序违法,非法招用童工、未依法安排产假、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动派遣业务、未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等。
3、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5、缴纳小企业欠薪保障费的情况;
6、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权益争议时,他们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处理。在中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负责处理此类争议的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所涉及的当事人可以免除律师费用,这对于一些无法承担高昂律师费用的劳动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保障。仲裁程序相对简化的特点也使得其成本相对较低。
相比之下,劳动监察则是一种监督和维护劳动法律规定的制度。劳动监察主要由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实施,旨在确保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到底哪个更管用,哪个更好申请?首先这二者的关系就好像是金钟罩和平山,具体选择哪个要看你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两个部门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的,拥有不同的管理职能。劳动仲裁是准司法行为,相当于法院,凡是劳动争议都是劳动仲裁前置,没有经过劳动仲裁是不能够直接到法院起诉的。
有劳动仲裁经验的员工知道,其实劳动仲裁庭审内部的布局跟法院的布局都是一样的。如果有欠发工资、相关经济补偿,例如加班赞、销售提成、年假工资等都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更合适。而劳动监察就相当于一个行政部门跟咱们平时遇到的税务局,公安局土地局其实都是一样的。
在接到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没有发工资或者没有履行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上门检查、约谈,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拥有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权。当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公司整改,但公司仍然拖欠工资不给,甚至恶意转移财产的公司的有关责任人将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投酬罪,而被移送公安机关。
总结一下,劳动监察偏向行政性质多一点,而劳动仲裁偏向司法性质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