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还是债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导读:
(二)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物被他人以占有以外的其它非法方式妨害的,物权人可以行使这两种请求权,实践中,有的妨害是一次完成的,如非法占有他人通道,而有的妨害具有持续性,如持续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受损,不同类型的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不一样的,故此,在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性的性质和具体的诉求来进行适用,类似于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请求权等类型的无权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中物权请求权有哪些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物权请求权有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对于这两个请求权来说,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比较困难,只要物权处于还在被侵害的阶段,那么物权请求权就一直存在,就难以确定物权的起始点,因此物权请求权是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就动产和不动产加以区别对待,在社会生活中,动产一般是以交付为所有权变更的手段,而不动产则需以变更登记为公示方法。如果动产被他人非法占有,即与物权人分离,随着时间的推移,占有人很可能将其占有的物参与到社会交易过程中,此时如果允许物权人仅仅基于物权请求权就可以要求返还原物,很可能对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产生影响,导致其利益受损,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而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包括须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一般需依法登记,不动产一经登记通常被认为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力,不动产登记簿作为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已经明确了权利的归属,无论经过多少时间,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产权人的姓名不会改变,第三人在与非法占有人交易时,也必将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不动产被非法占有人交易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诉讼时效制度设置的目的之一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防止权利人怠于权利之上,因此,对于动产的返还请求权应适用我国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而不动产的如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则将与不动产登记制度自相矛盾,动摇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权威性。
(二)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物被他人以占有以外的其它非法方式妨害的,物权人可以行使这两种请求权,实践中,有的妨害是一次完成的,如非法占有他人通道,而有的妨害具有持续性,如持续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受损。根据妨害人实施的妨害行为与妨害状态之间的关系,理论上将妨害行为分为一次性妨害和持续性妨害两种类型。对第一种情况,妨害的行为虽已经完成,但妨害的状态却处于持续状态;第二种类型本身妨害行为和状态均处于持续状态。应该说,妨害不论经过多少时间,法律都不认可其合法性,因此从性质上而言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且妨害行为或状态的延续,决定了即使适用诉讼时效也无法计算起算点,诉讼时效的设置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为此,确定物权请求权为时效客体的国家也不将这两种请求权列入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人对一物享有共同的所有权,特点是强调主体的复合性和客体的单一性,其本身并非所有权的特殊类型,而只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有特殊约定权利人随时可以提出对物的分割请求,从而以一己之力变更现存的所有权关系而无需对方的协助,因此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形成权。这种形成权虽然也以请求权来表述,但其本质并非请求权,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不同类型的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不一样的,故此,在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性的性质和具体的诉求来进行适用,类似于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请求权等类型的无权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债权请求权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并发生财产损害时,物权人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权利,它是请求权。其民事责任形式只要是赔偿损失责任。,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是保护物权的两种不同方法,二者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二)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三)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四)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明白如何利用法律知识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更多时候采用法律手段,往往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
无权占有他人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属于物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不能返还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物权的效力是什么:
1、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3、追及效力。 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
4、妨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法律规定,权利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非法侵占后,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以占有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如果不能返还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债权请求权?
此处关于财产返还的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其性质属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此种观点以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无因性为前提,认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基于合同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尽管归于消灭,但独立于债权行为的物权行为并不受影响,仍单独有效,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此情况下,转让人只能基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原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基于合同发生的物权变动也丧失了基础,自然产生物权回转的效果,转让人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性质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只有在原物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况下,返还原物请求权才转变为不当得利请求权。
我国立法并未采物权行为理论,不认可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所以后一种观点是学界通说,我们也采此种观点。区分财产返还性质的实益在于,一方面在返还义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如果是物权请求权,权利人享有取回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反之,如果认为是不当得利请求权,则只能与其他债权人一起平等受偿。另一方面,在待返还的财产被执行时,权利人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对抗一般债权人的执行,而不当得利请求权则不能对抗一般债权人。当然,即便原物存在,转让人认为没有必要返还原物的,也可以请求折价补偿,不必非得请求返还原物。毕竟权利人选择行使何种权利,是其自由而不是义务。就此而言,不存在权利人必须先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只有在不能行使情况下才能请求折价补偿的问题。
物上请求权是什么意思?帮忙举下例子说明一下?
物上请求权的意思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举例说明:
A强行夺走B的杯子,B所享有的救济权利到底是物上请求权还是债权请求权。
若B可以请求A返还原物,而请求返还原物即为物上请求权亦是债权请求权,按照通说,物上请求权不试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那么是否意味着,22年后,B还可以请求A返还电视机,因为B可以主张说他实行的是物上请求权。这合适吗?
回答:
B既享有物权请求权也享有债权请求权(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请求权)。
1、就物权请求权而言,因为B是电视机的所有权人,而A占有了B的电视机且没有合法的原因(如合同),因此,B对A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2、就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而言,很明显,A构成侵权行为,所以B有权要求A赔偿A因侵害B所造成的损失。
3、A对B的电视机的“占有”也是一种不当得利,所以B可以对A要求恢复对电视机的占有以及要求A返还A占有电视机所生的利益。
如果电视机毁损了,产生的只能是债权请求权!
物权法的权利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所有权的排除妨害请求权;
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
赔偿损失请求权。
返还金钱适用物权还是债权
法律分析:物权,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返还原物的请求权属于物权还是债权
个人觉得其性质是债权.
虽然,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是典型的物权请求权.
因为这是为了消除妨害,是对原物的直接占有权的主张.
如果是债权请求权的话,那么原物毁损了,那么主张侵权损害赔偿,那么就是债权请求权.
但是物权请求权,我觉得其性质本身就是一种债权,是一种相对权.
不过,现在物权请求权到底性质是债权还是物权,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