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导读: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新的民法典已经开始生效了,出现了很多新的条款。比如九大法都在民法典里面了。所以很多人比较担心的是合同效力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民法典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有效。
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①主体合格。②意思表示真实。③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等。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后才谈得上进一步衡量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