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人事档案有刑事责任吗
导读:
人事档案是劳动者个人的档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要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除的,那么私拆人事档案有没有刑事责任?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私拆人事档案有刑事责任吗
私拆人事档案,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按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八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人事档案怎样转入
1、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2、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
3、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以20元/月累计;交清后在两份《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4、人事档案办公室随即将你的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5、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则会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7、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该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9、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