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交易中如何签居间合同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交易是非常普遍的,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要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而有些人买房或者卖房,会委托房屋中介的,那么民法典中二手房交易中怎样签居间合同?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交易中如何签居间合同
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委托房屋中介提供签订合同机会的,委托人和房屋中介签订居间合同,签订前要约定委托期间、双方权利义务、报酬支付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出租中介费由谁出
在实际情况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
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所以,这点还是主要是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的,一切看你们自己的意思。
当然,因为现在房产买卖、房产出租市场较为火爆,所以在生活中也不断涌现出更多房屋中介。一旦判断失误,或是遇人不淑,那么就可能撞上中介骗子。
在产生房产中介纠纷的时候,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主要有如下:
1、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那你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你就向物价部门反映;
3、中介没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那你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