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撤回要约还能订立合同吗
导读:
签订合同有不同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发出要约,受要约收到要约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如果承诺生效后,合同就会成立,那么民法典中撤回要约后还能不能订立合同的?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撤回要约还能订立合同吗
要约人撤回要约后,要约就会失效,要约失效后,合同不会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八条【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理解要约的撤销与撤回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
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