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自书房产遗嘱范文

导读:
房产纠纷,房屋纠纷法,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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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在共同面对未来,一同制定遗嘱,不仅可以保障彼此的权益,也能为子女留下安心的遗产规划,3.意思表示真实:夫妻共同立遗嘱需要表达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通过共同制定遗嘱,夫妻可以合理规划家庭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步骤如下:1.明确财产归属:夫妻共同制定遗嘱前,首先需要清楚地明确双方财产的归属情况,包括房产、银行存款、股权等,3.保管遗嘱文件:夫妻共同立遗嘱后,需要将遗嘱文件妥善保管,选择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保存,同时告知遗嘱执行人的联系方式,4.时刻更新遗嘱:夫妻共同立遗嘱后,随着个人财产和家庭状况的变化,建议定期更新遗嘱内容,确保其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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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共同自书遗嘱范文夫妻共同自书遗嘱立遗嘱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我夫妻二人目前在银行开设账号为的账户账户中共有存款人民币元,年利息为。我夫妻二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我夫妻二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那么夫妻共同自书遗嘱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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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该房屋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房屋产权证已遗失。立遗嘱人立遗嘱人年月日二、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那么夫妻共同房产遗嘱范文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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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立遗嘱把房产送情人有效吗无效。案例男子死前立遗嘱将房产赠与“小三”家住广西的欧先生与妻子陈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两女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分居期间和雷女士以夫妻名义同居并且在生前立遗嘱将房产归雷女士宜人继承。欧先生因病去世后雷女士便凭该遗嘱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产。但是在庭审中陈女士提出房产是他们夫妻婚内共同财产与雷女士无关。而雷女士与欧先生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违背社会道德的也已涉嫌重婚罪她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夫妻一方立遗嘱把房产送情人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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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提示:立遗嘱时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1、遗嘱如处分了配偶的财产份额,会导致部分无效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规定:《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以前面咨询所提到的情况来说,如果那个父亲个人立遗嘱处分的房产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该房按夫妻一人一半份额来看,遗嘱中的子女有权按遗嘱继承他父亲的那一半份额。那么立遗嘱时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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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代书遗嘱范文怎么写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立遗嘱人XXX证明人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XXX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那么房产代书遗嘱范文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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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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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婚前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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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死亡婚前房产怎么处理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关于婚前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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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一方突然离世,房产归谁房屋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二分之一是男方遗产,如果无遗嘱,房屋的二分之一由四人,妻子女儿及男方的父母共同继承,人均四分之一。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夫妻一方突然离世,房产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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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卖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新购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卖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属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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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000年金先生的爷爷在向律师咨询后办理了遗嘱公证,将包括房产在内的全部遗产指定由金先生个人继承,并在遗嘱中申明该房产不得作为金先生和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此时金先生继承的房产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应作为其与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中,由于老人设立了遗嘱且明确表示遗产只归一方所有,故金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仍应视为其个人财产。郭-辉提出离婚可以,但江-英继承的其母亲去世时遗留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婚后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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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有关代书房产遗嘱范文怎么写某某某遗嘱书立遗嘱人某某某男80岁住某省某市某区某号楼某号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见证人(代书人)某某某男56岁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00000000000000电话00000000000见证人王XX男30岁。河北省保定市电器开关厂职工住址保定市东大街000号电话00000000000与立遗嘱人关系朋友。为了处理好我离世后的一些事务特立以下遗嘱。为保证本遗嘱的合法、真实、有效特聘请河北省律师事务所的张XX律师代书王XX见证立此遗嘱。该房由我现任妻子吴秀君居住、使用至她逝世后由我的四个子女依法继承。那么有关代书房产遗嘱范文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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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继承所得的财产中,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婚姻期间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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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共同财产遗嘱范文立遗嘱人:朱XX立遗嘱人:舒XX财产概况:我二人于年结婚,婚后育有三男三女,两人名下有一幢座落于上海市XXXX路31号,占地面积约为米的私权房屋。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那么夫妻共同财产遗嘱范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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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感谢委托人的锦旗和对我们的认可!一个继承纠纷案件,从继母不配合做委托人父亲的行为能力鉴定,到推翻继母一手设计的见证遗嘱,真是步步都考验着专业!见识到老年人婚姻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建议专业人员来处理。最终法院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还多支持了房产份额!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妹妹和弟弟合伙想与姐姐多争遗产份额,元甲律师多方努力帮助姐姐收集相关证据,最终法院判决父母遗留的2套北京房产、银行存款、抚恤金等财产由3个子女均分。
一份来之不易的判决,对方主张两份遗嘱有效,还主张我方没尽主要赡养义务,法院均驳回了对方的诉讼请求,一个价值800多万的房产,法院还多判决给我方12.5%份额,这份判决书让委托人落泪,终于得到了公正对待,我们作为代理人努力没白费,可谓是非常开心😄。这一切都是团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