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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孔孟廷律师2021.12.04917人阅读
导读: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这种情况继子女与继父母则形成了扶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一、什么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指的是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这种情况继子女与继父母则形成了扶养关系。

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不认定他们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

二、抚养继子继女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法规

一、《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怎么起诉要抚养权

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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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诉讼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诉讼费

    内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起诉状1、被告:xx,女,汉族,xxx年x月x日出生,xxx省桐梓县人,住xxx县xxx镇xxx村xx组,3、法律主观: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抚养费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1、子女抚养纠纷上诉状范本抚养权起诉状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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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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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变更扶养关系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谈变更扶养关系

    内容:[导语] 生活中,子女因处于不同时期,对其生活环境要求亦不一样,故夫妻二人在离婚时对子女抚养约定因环境变化而无法再适用。就此,其中一方可因子女的需求、抚养子女一方目前的现状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案例] 2010年9月,原告张某(男)与被告陈某(女)自愿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5月,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考虑到婚生男孩张*尚在哺乳期,小孩判由被告陈某抚养。2013年4月22日,原告张某以婚生男孩张-小已满2岁且自己比被告陈某有更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为由请求法院依法变更张-小的抚养关系。被告陈某表示不同意变更小孩的抚养权。那么谈变更扶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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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区别

    内容:赡养、抚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区别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那么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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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能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或者是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更不适合照顾孩子的;亦或者是孩子满了八周岁后,自己的意愿是愿意随己方生活的,那么法院就会将抚养权判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
  • 什么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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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什么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内容: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这种情况继子女与继父母则形成了扶养关系,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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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父母子女还有什么关系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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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离婚后父母子女还有什么关系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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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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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养子女对生父长时间扶养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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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养子女对生父长时间扶养有继承权吗

    内容:生父母将孩子送养后,父母子女关系就会消失,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而有些被送养的子女可能会对生父母进行扶养,那么养子女对生父长时间扶养有没有继承权?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赵金保律师
    2021.11.0482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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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先父母过世怎样继承遗产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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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子女先父母过世怎样继承遗产

    内容:在本案中,该笔100万元存款属于老杨和老李的夫妻共同财产,老李和老杨各享有50%的份额,老杨去世后,老杨名下的50%份额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dquo,但由于小强先于父亲老杨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ldquo,案 例老杨于2021年2月2日因病去世,与妻子老李共育有四个子女:小柳、小秀、小玉、小强,对于老杨名下的50%属于遗产的份额应由哪些人来继承的问题,老杨生前未立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本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析解答本案中,老李与老杨是夫妻关系,该笔100万存款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ldquo。

    张嘉娱律师
    2023.06.06423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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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子女有义务赡养后妈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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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继子女有义务赡养后妈吗

    内容: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也就是说如果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扶养关系,那继子就有义务赡养后妈,形成抚养关系的前提下,继子女是“真的”有义务赡养继父母的,继子女对后妈有赡养义务吗1、法律主观: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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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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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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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内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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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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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扶养关系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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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抚养、扶养关系的纠纷

    内容: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抚养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抚养关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抚养、扶养关系产生的纠纷,包括确认、变更和解除三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那么抚养、扶养关系的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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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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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关系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抚养关系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吗

    内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抚养关系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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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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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这样造成了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的现象。

    李楠楠律师
    2022.04.11227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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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扶养关系抚养关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扶养关系抚养关系

    内容: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婚姻法规定家庭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情况:1、法定扶养义务,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扶养关系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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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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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参与继承吗?

    内容:《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中,对此问题有更加明确的司法解释:“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继承法对于子女范围的规定已经明确,养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相同都是子女,对被继承人的财产都享有同等继承权,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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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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