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房屋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导读:
(三)时限:1个工作日审核、记载于登记簿(一)岗位责任人:审核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登记申请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见附件受理(一)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2、买卖房屋已成为普通百姓的常见行为,但普通百姓作为消费者购买预售的房屋,其只能根据与预售人订立的预售合同享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并不能具有排他的效力法律法规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
一、预购房屋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意思是说,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
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见附件
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据申请人申请收取预告登记资料,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就申请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受理;对申请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和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记载于登记簿
(一)岗位责任人:审核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登记申请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不相冲突;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相冲突;
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申请登记符合上列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申请登记不符合上列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发证
(一)岗位责任人:缮证、发证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缮写预告登记证明,将预告登记证明发给权利人。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房产预告登记的购房合同户型图错了怎么办?
将房产预告登记撤销掉重新办理。
1、作为不动产登记制度之一的预告登记,具有服务不动产交易的功能,因此,创设预告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请求权人的权利。
2、买卖房屋已成为普通百姓的常见行为,但普通百姓作为消费者购买预售的房屋,其只能根据与预售人订立的预售合同享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并不能具有排他的效力
法律法规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