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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2021.11.29637人阅读
导读:

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新农村建设是现在一直在进行的,因此在进行新农村的建设的时候,是一定要按照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来进行的,才能够完成好建设问题的。那么今天就跟大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1村庄规划不够全面科学,不能有效发挥引领指导作用,有些镇村没有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规划编制不全面、不科学。一是重中长期规划,轻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虽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但新农村分阶段建设的规划还不够明晰具体,对村容村貌建设要达到什么要求、生产发展要达到什么程度、生活宽裕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二是重局部规划,轻整体规划。有的镇只重视某个村某个点的规划,而对全村甚至全镇新农村规划缺少通盘考虑。同时,有的村规划起点低、水平低、层次低,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性。据调查,有的村规划生搬硬套其他村,不能体现自身特色;有的村规划与全县及所在镇的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不相衔接,存在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的隐患;有的村即使有了规划,但由于镇领导的更换和干预,随意变动,不严格执行规划,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还有不少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没有考虑,存在跟着感觉走的情况,不利于面上实施,导致不少村居只见新楼房、不见新村庄。

1.2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强,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的现象在基层,有的农民由于在思想认识上对新农村建设存在偏差,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认识不够,对新农村建设仅仅是寄希望于上面有资金下来,村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在许多新农村建设点上普遍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现象,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1.3基层干部对新农村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一是简单化。重硬件、轻软件,重规划、轻执行,重建设、轻管理,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片面化。以偏概全,只注重形式,将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新村建设,少数基层干部过度热衷于新村庄建设,乐于村庄建设的外观,过分强调村容村貌的整洁,甚至把建了几栋楼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型,以村庄楼房多寡来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严重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在公共服务、精神风貌、科技教育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三是短浅化。在基层,哪里简单就抓哪里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把新农村建设仅仅定位于硬化几条路、改几户厕、装几户自来水、粉刷几栋房子等简单的村庄环境整治,忽略了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建设对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如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问题,缺乏足够重视,措施乏力。

1.4要素制约突出,影响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和试点工作开展。新农村建设面广、量大、任务重,必须先行试点,再全面稳步推进。通过对示范村建设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当前存在政策、资金、土地等瓶颈制约要素。一是政策不够完善。从中央到地方,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有的政策存在不确定、不连续、不合理等因素,如以工补农怎么补,城市带农村怎么带,政府增加的支农资金如何补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影响了镇、村和农民的积极性。二是资金筹集难。不少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富裕程度较低,建设主体投资乏力。同时,县、镇两级由于财力所限,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不足。三是土地制约明显。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不少村没有预留中心村用地,即使预留了,有的也已被置换为工业用地,或被重新发包,有的与现在的中心村规划不相符合,导致能建新村庄的地方不在规划内,规划的地方不能建新村庄。加之新农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涉及转换用地的政策不明确,使土地调整、置换、募集比较困难,造成不少村新农村建设用地迟迟不能到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全面进步,以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

1.农村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农村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符合自身发展的措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3.坚持对内进行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坚持开放,充分吸收和利用外来的资金、人才以及一切可利用的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自己;

4.要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北京市郊区县实行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

北京市郊区县已进行并逐步实施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农村安全饮水、街坊路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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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挂靠的问题工程款应该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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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存在挂靠的问题工程款应该找谁要

    内容:在存在挂靠问题的情况下,工程款的追索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遇到类似存在挂靠的问题工程款应该找谁要的法律实务问题,建议咨询律总管本页面专业律师。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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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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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内容: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涉及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管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那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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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水库存在的安全问题与管理对策

    内容:水库管理工作是水库的利用与管理,是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是指发挥它的功能和效益,管理是为了确保水库的安全及延长其寿命。1小型水库存在的安全问题 1.1水库建设工程质量差 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农村纷纷通过兴水利除水害,修建了大大小小面积不等的小型水库,这些水库在建设时没有专业的设计人员,也没有哪一座水库在设计前做过地质勘测及土工实验等前期工作。据笔者了解,目前小型水库的管理完全停留在上世纪的水平上,管理的硬件设施亦基本未能得到改善。那么小型水库存在的安全问题与管理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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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说现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基本上是符合农村实际的,是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展开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否定其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宅基地制度是在大集体时期形成的,这几十年下来,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现在农村的 “一宅一户”政策基本要求全覆盖,伴随着一些土地纠纷问题的解决,也到了宅基地确权的收尾了。农村的土地政策越来越严,相关条例也越来越多,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也一定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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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农村征地拆迁案件实务问题的几点思考

    内容: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城市化逐步推进,工业园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及房屋拆迁纠纷越来越多,征地拆迁问题已成为当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有权批准征地的是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应无争议。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主体。那么农村征地拆迁案件实务问题的几点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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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种是所谓的空心村问题。所谓的空心村,指的是原来村庄内部的房屋由于农民的搬迁而被废弃,同时在老村的外围或临近的交通线路附近建起新的农房。也就是说,村庄的边界在不断向外围扩展,同时老村子呈现出越来越衰败,因而村庄的宅基地占地面积越来越大,甚至向耕地区域蔓延。此外,空心村还有一个涵义就是,由于大量的农民到外地去城市打工,他们的房屋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闲置,这也形成了另外一种类型的空心村。第二种是所谓的一户多宅问题。按照我国的宅基地管理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但是,各地农村在实际的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户多宅的现象。一户多宅在不同区域的农村表现的程度不一样,在华北平原地区,宅基地管理一向来较为规范和严格,因此一户多宅的现象并不多见,而在丘陵地区及山区农村,人口居住本来就较为分散,乡村组织都没有多大的动力去管,因此一户多宅的现象相对更多一些。第三种是所谓的分散居住问题。农民分散居住带来的问题是增加公共品供给的成本,这应该是我国农村地区普遍面临的问题。当然,不同的农村地区居住分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在北方平原地区,基于各种原因其居住是较为集中和紧密的。而在成都平原及南方丘陵地区,农民的居住分散程度则要高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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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

    内容:本文从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和环节阐述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关键词]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 造价控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尽管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一贯很重视,项目实施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可是一到竣工结算的时候,总是出现许多和施工单位扯不清的争议问题。有的争议产生于合同内容有漏洞,有的是因为变更洽商签署意见不明确,还有的是最初投标报价时投标书中就存在错误,等等。那么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时应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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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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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家宝总理要求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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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总理要求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等问题

    内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要抓紧解决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温家宝说,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规模,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补偿安置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企业和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建立健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地方都不得出现新的拖欠。要严格工资专户管理,财政资金要优先保证发放工资。那么温家宝总理要求解决好城镇房屋拆迁等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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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在建设工程领域,债权转让是一项常见的法律行为,它直接关系到项目资金的流动性和风险的分配。然而,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债权转让过程中存在诸多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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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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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内容: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1.1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 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随着时间的推移,质监站的监督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需要质监站监督的工程项目很多,但质监站人员有限,使工作力度降低。有的质监站政企不分,以赢利为目的办实体,有的办了监理公司,有的办实验室,强制规定检验试块必须在这里进行,这样质监站既掌握工程质量的监督大权,又有获取利润的商业行为。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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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建房质量问题索赔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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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农村建房质量问题索赔如何进行?

    内容:农村建房质量问题索赔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这就是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设计是影响建设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可行性研究、决策基本正确的前提下,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质量的格局就取决于设计的精心构思了。没有高质量的设计是不可能出高质量的项目的。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实体形成的阶段,设计质量再好,如果没有好的施工质量,图上的精品在现实中则会成为令人惋惜的粗制滥造之作。同时,施工阶段也是影响质量因素最多、质量控制难度最大的阶段,是监理工作的重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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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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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存在的问题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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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存在的问题

    内容:建筑作业,大家都知道这类行业属于高危作业。据可靠资料显示,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建筑安全事故。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给建筑工人买好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那么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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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决物业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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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解决物业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解决物业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解决物业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1、政府、新闻媒体应加大正确引导力度,走物业管理专业化道路,采用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招收一批拆迁安置农民工和下岗再就业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上岗、爱家、敬业、服务社区,以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用人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建设好社区。这样,既解决政府的再就业问题,也保障了社会的稳定,降低诸如上访及突发事件的发生。作为指导者,主管部门要尽快完善小区管理的法规政策,出台物业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宣传力度。那么解决物业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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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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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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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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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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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民间投资受着行业准入的限制目前,许多已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介入仍有严格的限制。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大量的民间资本只能拥挤在允许投资的少数行业内,造成过度竞争、重复建设,使资源不能通过投资在不同产业之间进行调整,无法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那么我国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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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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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劳务分包存在问题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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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工程劳务分包存在问题怎么处理

    内容: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那么工程劳务分包存在问题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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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问题根源---利益冲突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问题根源---利益冲突

    内容:同样在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活动中,这一假设也不例外。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政府与失地农民/被拆迁人之间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征地与失地、土地增值与征地补偿、城市扩张与失业、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等五个方面。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居民房屋拆迁,成为失地农民或被拆迁人,因为征地和拆迁而引起的利益冲突越发明显。那么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问题根源---利益冲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229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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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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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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