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不交税总包能抵扣吗
导读:
分包不交税总包能抵扣吗
不管是个人但是法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如果有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偷税漏税行为是得不偿失的,工程一般会承包给一个承包人,不过也可以将工程分拆多个包,这时,关于税务,分包不交税总包能抵扣吗?下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通常所说的总包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工程项目,也就是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安全按期完工交付使用。而分包一般适用于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一个招标项目可以整体作为一个包,也可把一个整体招标项目,分拆多个包(或称多个标),既可单个招标,也可同时招标。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包(即一个标),或者可同时投多个包(即多个标)。
2、根据税法规定:一般总包方是可以抵扣分包金额已缴的营业税的,即总包方按分包后的合同余额缴纳营业税。总包方会向客户开一张总包票,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分包发票,凭着总包发票和分包发票,总包方按总包金额缴纳(和代缴)营业税,税额按(总包-分包)、分包金额在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进行分配。所有这些都是在同一税务局代开发票进行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 规定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2、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
3、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4、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
5、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帐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依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
如果建设工程部合格,经过修复之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的费用;修复之后建设工程还是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