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

李孟阳律师2021.12.07873人阅读
导读:

三、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三、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文导航】

一、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

二、雇员作为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雇主承担何责

三、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四、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五、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交强险是否承担责任

六、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七、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八、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肇事机动车一方所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正文阅读】

一、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明确三点:

其一、租赁、借用情况下,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三、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的不是全部责任,而是与其过错行为相适用的责任,也就不是与使用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机动车租赁、出借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责任情形有哪些:

根据过错责任的举证规则,只有受害人举证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对被租用、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时,才能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概括而言,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

提供的机动车不适驾,存在质量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

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

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

二、雇员作为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雇主承担何责

侵权责任法34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5条前段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是针对雇主就是机动车所有人作出的规定。如果雇主又是租用、借用车辆的,那么,需根据该法49条规定确定强制险、雇主责任以及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时)所承担的相应责任。

三、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5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换言之,出卖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车辆出卖后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当然也就没有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根据该法仍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反之,若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机动车,且已经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摘自奚晓明、罗东川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阐释侵权法疑难问题》[page]

四、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51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他们无法获得保险赔偿,包括交强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对机动车报废作了规定;第100条对驾驶、买卖报废车、拼装车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车拆解、回收作出规定。

五、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交强险是否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52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车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交强险也不承担理赔义务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加害人追偿……(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里还需要明确:机动车盗窃、抢夺、抢劫情况下,交强险是否在残疾死亡赔偿限额内赔偿进而可以向责任方追偿?这里的抢救费用是否是医疗费限额10000元?(应该是分项限额1万元,《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第一种情况:肇事车辆明确

此处又分二种情形:1、机动车明确,且该机动车参加强制责任保险的,《侵权责任法》53条前段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机动车明确,但该车未参加强制责任保险,该法53条规定,如果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其管理机构在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二种情况:肇事车辆不明确

该法53条规定,如果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其管理机构在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page]

七、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如,杨某在A汽车站购票,登上了B公司的长途大客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某死亡,交警认定B公司车辆负全责,本案被告主体如何确定?

一种意见认为,受害人在A公司购票,显然与A公司成立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发生事故后,A公司应根据合同关系对杨某亲属承担违约责任;但是A未亲自履行运输合同,而是在未经旅客同意也未经旅客知晓情况下,事后安排B公司履行运输合同。后由于B公司过错造成旅客死亡,构成侵权,B公司与死者之间是侵权关系。杨某家属可以依据运输合同向A公司提起违约赔偿之诉,而对B公司只能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因此,A公司与B公司是基于不同的债务原因(一方违约,一方侵权)对死亡旅客家属负有以同一给付标的的赔偿责任,实为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如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但以同一给付标的对债权人均负有全部履行的义务。只有在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因该共同给付目的已经完成,才免除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责任。就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每个不真正连带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每个请求权基于不同的原因和事实基础。在不真正连带责任情形下,债权人只有在单独选择向其中一个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获得完全清偿时,才能向另一个债务人主张清偿剩余债务。

按照该理论,杨某家属只能在A公司和B公司两者之间择一起诉,而不能同时以两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若一个公司被起诉后不能全部清偿,则可以起诉另一公司清偿剩余债务。这种做法优点是,可以避免同时起诉两个公司时由于诉因不同(一诉基于违约,一诉基于侵权)而带来法理上的尴尬。

问题是,我国民法不承认“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合同法》也未明确在承运人不亲自履行而安排他人履行运输合同时,造成损害应如何确定责任主体。但是,作为《合同法》的特别法的《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下,两者对受损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海商法》的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是在我国不采“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背景下参照国际惯例作出的变通规定。

法院最终也是判决A公司、B公司对死亡旅客杨某的家属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民法不采不真正连带责任背景下,我们似乎可以参考海商法对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考虑售票方A公司与B公司虽非一个主体,但他们事实上存在内部分工,乘客却无从知晓,为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可将两个公司认定为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八、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肇事机动车一方所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例如:杨某购票登上A公司长途客车,客车途中与B公司载重货车相撞,杨某受重伤。交警认定B货车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为此,杨某起诉B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损失,案件经执行,B公司无力执行,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事后,杨某另行起诉A公司要求赔偿其未获赔偿的剩余损失。法院对杨某另行起诉A公司应否受理?应否予以支持?

在事故中,A公司作为运输合同承运人,对杨某负有违约赔偿责任,B公司作为事故责任方,对杨某负有侵权赔偿责任。因此,A公司与B公司对杨某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请求权竞合问题,在诉讼中,主要的不是如何选择请求权,而是在一种请求权经行使而未获满足后,其他请求权是否仍然存在并可以继续行使的问题。这就是本案的焦点问题,不真正连带债务本质上属于广义的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主编者认为,在债权人行使其中一种请求权(基于一种原因和事实基础)向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一部分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获满足时,债权人可以再行行使这些请求权,以不同原因和事实基础起诉其他债务人,由于诉的主体(被告)和依据的事实和原因关系与前诉不同(诉的构成要素不同),故,并非“一事两诉”,法院予以受理也并非“一事两理”。法律没有理由限制债权人行使余下的请求权向其他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主张权利。法院不能从程序上剥夺债权人的诉权和救济权利。因此,杨某对侵害人提起侵权之诉而其赔偿请求未获全部满足时,杨某另行起诉A公司,法院在程序上对其诉应当受理,实体上也应当支持杨某要求A公司赔偿剩余损失的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交通肇事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肇事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肇事赔偿主体怎么确定1、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如果出借人有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酒后而借用则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肇事赔偿主体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937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根据上述标准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可作如下认定:1、使用以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非法占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未经车辆所有人或控制人的同意,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车辆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未尽注意或管理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以车辆驾驶为职务的雇员在受雇用期间,因实施雇用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4、机动车所有人出借或出租车辆,在借用人或租用人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借用人或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或租用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或者出借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发包给他人承包期间,承包人使用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7、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人在保留车辆所有权期间,购买人使用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购买人承担赔偿责任;8、车辆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车辆已实际交付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车辆买受人或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赔偿主体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赔偿主体有哪些

    内容:律师解答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在民法上属于侵权责任是基于道路交通侵权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产生了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何具体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取决于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如何确认。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的赔偿主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891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

    内容:六、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借借用人驾驶该车造成第三人损害由借用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车辆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892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肇事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归属主体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交通事故肇事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归属主体

    内容:未过户机动车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按照“二元说”的理论在机动车的交通肇事中赔偿责任主体应该是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权并且能够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取利益的人。尽管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体现“二元说”的规定但已经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支持“二元说”的理论。所以无论是根据国际上通行的“二元说”理论还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的倾向对于未过户机动车交通肇事案件都不宜再把原登记车主作为赔偿责任主体进而要求原登记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赔偿责任如何确定归属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2724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确定赔偿主体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确定赔偿主体是怎样的

    内容: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肇事者如果作为雇员,不承担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有可能要承担响应的刑事和行政责任。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购买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是购买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出卖人。那么交通事故确定赔偿主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468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是如何确定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是如何确定的

    内容:十六、偿义务人死亡情形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已死亡死者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是如何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71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如何确定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如何确定

    内容: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处的状况复杂多样为了能更准确地确定赔偿义务人现将几种特殊情况下责任人的确定分别论述如下1、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盗车人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逃逸无法承担责任又应当如何处理?二是在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机动车被盗窃后产生的交通事故且负有赔偿责任时由盗车者自行承担机动车的所有人不负任何责任。再次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机动车时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人。那么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2824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内容:审理案件首先必须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主要是由第31、35条这两个条文加以规范而在道路交通法中主要是由第76条进行规范。将两者加以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在立法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第一赔偿责任主体发生了变化。第三归责原理发生了变化。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采用的是过错原则当事人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而在道路交通法中采用了“混合式”的原则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机动车之间承担过错责任而机动车对行人则承担近似无过错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938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责任主体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责任主体

    内容: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如果该车辆的所有人或控制人未尽注意或管理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以车辆驾驶为职务的雇员在受雇用期间因实施雇用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责任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722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内容:十六、偿义务人死亡情形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已死亡死者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7517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范围如何确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范围如何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范围如何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范围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773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怎样确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怎样确定?

    内容: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所处的状况复杂多样,为了能更准确地确定赔偿义务人,现将几种特殊情况下责任人的确定分别论述如下:1、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盗车人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逃逸无法承担责任又应当如何处理?二是在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机动车被盗窃后产生的交通事故且负有赔偿责任时,由盗车者自行承担,机动车的所有人不负任何责任。而且抵押作为机动车使用的一种特殊方式,机动车所有人从中取得了相应的利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753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5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

    内容:三、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0787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交通事故中怎样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事故中怎样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认定及划分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过错程度的一种划分及确定,交警部门所作出的责任认定属于一种行政行为,而不能也不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及认定。我国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认定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的划分作为直接依据,但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的划分作为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直接依据,该法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原则。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及划分并不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那么交通事故中怎样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313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

    内容: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债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们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不考虑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也不考虑监护人的过错问题。因此在限制行为能力人借用、租赁他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到货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何确定机动车借用,租赁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763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李孟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21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