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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债权转让须办理变更登记吗

赵金保律师2021.12.07504人阅读
导读:

抵押财物后,债权人取得抵押权。抵押权随债权转让,若不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是否会导致抵押权转让无效?抵押债权转让须办理变更登记吗?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抵押债权转让须办理变更登记吗

现有法律中,一般抵押权登记主体为债权人。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行使抵押权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分歧。

1、法律:抵押权不得与主债权分离

2、部门规章: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4、地方法院司法意见: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行使抵押权

(一)法律:抵押权不得与主债权分离

目前,关于债权转让后抵押权转移问题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根据该法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与《物权法》规定类似的还有:《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可惜的是,不管是《物权法》,还是《合同法》、《担保法》,均未明确规定债权转让后,抵押权的转让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二)部门规章: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虽然,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是《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依法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因主债权被转让而转让的,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持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转让协议、已经通知债务人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同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由此可见,土地和城市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为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并不需要抵押人配合。需要注意,城市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还需要通知抵押人。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后,原抵押权继续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简称《规定》)第九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该规定采用“继续有效”的表述,虽然可以从侧面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该问题的态度,但是“继续有效”的表述在字面上并不能理解为“可以不办理变更登记,直接行使抵押权”;另外,该规定仅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适用,仍无法在一般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的案件中直接援引适用。

(四)地方法院司法意见: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行使抵押权

2015年10月2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发布了《关于审理金融债权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赣高法[2015]145号,简称《意见》),其中第20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将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不影响抵押权效力,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可以行使抵押权。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规定》相比,江西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显得更加明确,直接明确“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可以行使抵押权”,可以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1、申请

申请人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通过决定;不予通过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原申请办理的路政行政许可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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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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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

    内容: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我国的担保法及物权法均未规定随债权所转让的抵押权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债权抵押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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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只能认定当事人之间仅实际发生了股权转让法律关系。即便公司的股东及其名称虽发生变化,但企业法人的主体仍是延续的,因此公司对其股权转让前后的对外债务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该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张某183000元钢材款的欠款负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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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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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由此可见,债权受让人可以取得和行使原债权的抵押权,并没有规定受让债权后的债权人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抵押权人手续后才能享有和行使抵押权。若要求转让抵押权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办理抵押权人变更手续,则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因抵押人不肯再次合作而使抵押登记的变更手续很难顺利完成,这样抵押权便难以有效转让了,抵押权转让的规定便会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了。因此,债权转让后,抵押不一定需要重新登记的;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尽量重新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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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转让对象是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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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登记债务人可以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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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登记债务人可以变更吗

    内容:抵押权转让时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那么抵押登记债务人可以变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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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适用5年最长起诉期限的规定。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范围没有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很多不同观点。有人认为只要和不动产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人认为对此应进行限制。一般来说,“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指向的权利客体是不动产物权,比如颁发土地证、房产证,土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不直接指向不动产物权,但该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权利客体是形成不动产物权的基础或前提,比如作出土地权属确权决定,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较有争议的是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是否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矿藏在未开采时因其必须依赖土地而存在,属于不动产,被开采之后称为矿产或矿产品,则属于动产。由于颁发采矿许可证是国家许可矿藏由不动产变为动产,与二十四条的立法本意不符,所以一般认为颁发采矿许可证不适用“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虽然该变更登记可能会引起该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所有人的变动,但是该登记本身不会引起不动产物权的变化,不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对公司民事行为的行政确认,不涉及经营权的问题
  • 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是否可以随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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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是否可以随之转让

    内容: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那么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是否可以随之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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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只要在一个月时间内就能办理变更登记。依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死亡的,公司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且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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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

    内容: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一同转让,不消失。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由此可知,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我国的担保法及物权法均未规定随债权所转让的抵押权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消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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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得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抵押债权转让须办理变更登记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抵押债权转让须办理变更登记吗

    内容:抵押财物后,债权人取得抵押权。抵押权随债权转让,若不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是否会导致抵押权转让无效?抵押债权转让须办理变更登记吗?下面由大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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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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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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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内容: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债权转让后,抵押不一定需要重新登记的;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尽量重新办理抵押登记。由此可见,债权受让人可以取得和行使原债权的抵押权,并没有规定受让债权后的债权人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抵押权人手续后才能享有和行使抵押权。债权转让是不需要登记的,但是登记过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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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债权转让后,抵押权一般没有消失。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所以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 债权转让抵押要重新办理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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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债权转让抵押要重新办理吗

    内容:由此可见,债权受让人可以取得和行使原债权的抵押权,并没有规定受让债权后的债权人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抵押权人手续后才能享有和行使抵押权。从这条规定的立法意图和立法精神应当可以看出,在抵押权随主债权转移后,受让人即可依法取得主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登记应当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债权转让后,抵押不一定需要重新登记的;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尽量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那么债权转让抵押要重新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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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

    内容:实务中,经常会发生有抵押担保的债权进行转让后需要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例如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或者保证保险中受让债权后的追偿等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债权人转让债权既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也不需要通知抵押人,抵押人不得以未接到通知、未经本人同意、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需要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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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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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内容: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那么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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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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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

    内容: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其性质是从权利,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因此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针对主债权而设立的抵押权应当继续存在,抵押权应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无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100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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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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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变更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变更吗

    内容: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变更吗目前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后,魅力权是否需要变更登记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即使不办理变更登记,原抵押担保仍然有效。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权转让的条件(一)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后抵押权需要变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2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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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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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

    内容: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那么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随之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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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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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抵押权债权转让要变更登记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有抵押权债权转让要变更登记吗

    内容:有抵押权债权转让要变更登记吗现有法律中,一般抵押权登记主体为债权人。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行使抵押权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分歧。同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由此可见,土地和城市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人为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并不需要抵押人配合。那么有抵押权债权转让要变更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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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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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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