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出质是债权转移吗

导读:
而债权转移则会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变更。而债权则是一项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不具有附属性。”出质是一种转移占有的行为,通知次债务人是为了防止在债权质押期间次债务人因不知情而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质权无法实现。因此,债权出质需要通知次债务人。那么债权出质是债权转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而债权转移则会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变更。而债权则是一项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不具有附属性。”出质是一种转移占有的行为,通知次债务人是为了防止在债权质押期间次债务人因不知情而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质权无法实现。因此,债权出质需要通知次债务人。关于债权出质是债权转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从法律结果的角度来讲,债权出质导致的是质押权的设立,债权人并未变更,该债权依然属于质押人,只是受到了一定限制。而债权转移则会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变更。
第二,从权利性质的角度来讲,质押权属于担保权利,是主债权的从权利,具有附属性,一旦主债权消灭,则质押权随之消灭。而债权则是一项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不具有附属性。
出质是一种转移占有的行为,通知次债务人是为了防止在债权质押期间次债务人因不知情而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导致质权无法实现。因此,债权出质需要通知次债务人。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债权转让时承担通知义务的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出让人、受让人均可为通知人,但在实务中,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后,为确认受让的真实性,债务人还要付出审查转让真实性的额外劳动,为克服当事人未获债权转让向债务人为虚假、欺诈的转让意思表示,及可能陷债务人清偿于无效,保护债务人利益,实务中让债权出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更为妥当。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具体形式我国现有法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从立法本意上债权转让时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避免债务人重复履行、错误履行或加重履行债务的负担。一般的通知方式主要有:
①口头通知;
②债务人本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中签字确认;
③向债务人出具书面的转让通知书;
④在无法联系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可登报公告。
律师提醒:务必固定好“已通知”的证据,尤其是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的情形,以免在发生纠纷后难以证明通知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