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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抵押登记的部门是什么

邢颖律师2021.12.10689人阅读
导读:

《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其中城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部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那么按揭抵押登记的部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其中城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部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关于按揭抵押登记的部门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此外,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其中城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部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我国的这一规定,在实践当中会产生诸多问题。实践中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这可能出现有两个登记部门的情况。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机关是土地管理机关和房产管理机关,但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上却可能出现两个登记机关,这在实践当中会出现问题。对此,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

2、如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抵押登记的部门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对此人民法院可以确认登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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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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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

    内容:抵押物要抵押时必须要通过有关登记或公证部门登记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我国担保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物需要抵押时应当去哪些部门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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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辆债务抵押要办理登记需到那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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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预售房按揭登记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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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如何办理预售房按揭登记及注意事项

    内容: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期房抵押由于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不能由交付方式为公示,而只能采取登记形式。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那么如何办理预售房按揭登记及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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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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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按揭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内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办理的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那么按揭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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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可能是属于担保,需要看具体贷款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带抵押过户政策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带抵押过户政策

    内容: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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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

    内容:有个朋友问关于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那么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怎么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82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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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内容:进行抵押的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大家知道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吗?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不同物品的抵押登记,具体的登记部门是不同的,小编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那么抵押登记部门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68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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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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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按揭抵押登记的部门是什么

    内容:《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其中城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部门,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如果当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视为同时登记。那么按揭抵押登记的部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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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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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

    内容: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那么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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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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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

    内容:抵押权虽未成立,抵押合同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规定的债权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只因登记部门的原因未能办理抵押物登记,但已收到抵押人交付的权利凭证,因此,相对其他债权人而言,本规定的债权人对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那么抵押未办理登记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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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现实生活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致使房产抵押存在种种问题。那么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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