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涉及的金额巨大,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那么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涉及的金额巨大,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关于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审核工程量计算;
2、审核直接费定额的套价及计算;
3、审核人工、材料(包括钢材)、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分析;
4、审核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5、审核结构类型、工程类别的确定;
6、审查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审查《临时取费许可证》)原件情况;
7、审核各种费率(调价)标准、计费(调价)基数及工程造价计算;
8、审核建设单位供料扣款(转帐)及采购保管费分成计算;
9、审核扣除建设单位供料款的工程结算净值计算;
10、审核其它有关工程造价构成项目。
建筑工程涉及的金额巨大,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