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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孟阳律师2021.12.23301人阅读
导读:

要求确认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一审法院判决以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近日,一中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王某所有上诉请求。那么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要求确认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一审法院判决以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近日,一中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王某所有上诉请求。关于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售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简介:

2009年王某(出卖人)与孙某(买受人)通过兴商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130万元,因为房屋是经济适用房,不具备上市条件,所以,买卖双方无法在当时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双方约定,待具备过户条件时办理过户,房款分段支付。2010年,因为房屋价格一路上涨,现在的房屋价格比原来签订的房屋价格几乎要高出一倍,因此,出卖方王某与孙某协商,要求增加房款,但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聘请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

受托过程:

买受人孙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慕名找到笔者进行相关法律咨询,笔者根据本案的证据与事实,结合本案案情及相关审判实践对买卖双方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讲解,受托后,笔者准备好了一切诉讼事宜。

案件判决结果: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孙某与王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以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近日,一中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王某所有上诉请求。

律师根据代理多起经济适用房案件的经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归纳如下:

一、出售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1)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在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交易期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在法院审理中一般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2008年4月11日之前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在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中在法院审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已经满五年期的),在法院审理中一般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2008年4月11日之后签订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涉案经济适用房在限制交易期内出售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律认定无效。

二、出售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有效。

三、出售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房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1、律师在全程代理一手商品房(别墅)、二手房(别墅)购买和出售中的风险防控:

①查询预购房屋权属状况;②参与订立定金协议(存量房屋买卖居间协议);③参与订立存量房屋买卖合同;④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⑤支付和收取购房款时的风险防控;⑥陪同参与银行面签;⑦:陪同参与网签⑧代理缴纳税款⑨代为履行过户手续⑩参与物业交接⑩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

2、纠纷解决:

①解决商品房(别墅)、二手房(别墅)纠纷;②解决离婚及其过程中的涉及的房产分割纠纷;③遗产继承纠纷;④发送律师函;代理起诉、出庭应诉等等。

3、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房屋是否在租或存在权利瑕疵及房屋土地权属情况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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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名买房有效吗,借名买房的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借名买房有效吗,借名买房的购房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内容:3、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名人对在购买前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情况下,是应当认定有效,5、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出借人与借名人对在购买前将房屋的权属约定清楚的情况下,是应当认定有效,借名买房协议法律上是否有效1、当然,如果借名购房合同不违法,或者违法状态在事后已经消除,该合同还是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借名买房合同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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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期内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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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劳动合同期内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内容:劳动合同期内的竞业限制义务是劳动者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尽的义务,其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报酬如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包含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应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故劳动合同期内未约定补偿标准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那么劳动合同期内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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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合同上加盖采购专用章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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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没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共有房屋、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等情形的,不得进行房屋转让。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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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要求确认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一审法院判决以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近日,一中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王某所有上诉请求。那么出售经济适用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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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房产证前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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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内容:双方签字即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法的地方,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卖方不想卖了,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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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本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无效不影响房本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没有房产证就出售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没有房产证就出售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一年后,房价上涨,严先生通过中介将房屋转让给宋女士,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严先生在一周内为宋士士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之后随着房价进一步攀升,严先生两次发函给中介公司,表示之前与宋女士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违反了期房限转的规定,应予废止。看到严先生有意反悔,迟迟不办产权证,宋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办理产权交付手续。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发商的大产权也已办理完毕,合同具备履行的可能因此,法院判决严先生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交出房屋产权证,将该房地产权证转移给宋女士。那么没有房产证就出售房屋,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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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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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房屋签合同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有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房屋签合同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有效

    内容:房屋签合同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有效有没有身份证复印件跟合同有没有效是互不联系的两回事。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没写身份证号码但只要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又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上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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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房屋不过户的合同依然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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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那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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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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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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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到期不续签口头通知是否有赔偿,合同到期口头答应续签有效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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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合同到期不续签口头通知是否有赔偿,合同到期口头答应续签有效吗

    内容:合同到期不续签口头通知是否有赔偿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有诚信原则作为基础,而在合同到期后,双方是否需要进行口头通知,以及是否需要赔偿对方的问题也是广受关注的话题,但是,当一方希望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时,是否需要给对方口头通知并赔偿相关费用呢,例如,可以约定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继续合作,并明确口头通知是否有效,同时,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若一方未提前口头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所需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也就是说,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一方在合同到期前未提前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对方因此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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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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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房屋网签是指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将交易信息公布在网上并签发网签号。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没有网签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吗

    内容:(一)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这类小产权房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二)对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员包括城镇居民出售小产权房的行为,尽管《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并不属于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适用《合同法》。合法的小产权房买卖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司法判决基本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那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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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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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未签名的,合同无效,未签名但已盖章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内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就具备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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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签订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但当事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这里的“平等所有权”,是指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没有份额限制。由此可见,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并不必然无效,这个特殊情况就是第三人是在善意的前提下即在买卖房屋时,并不知道相对人无权独自出售房屋,同时相对人必须是有偿购买房屋,即对所购房屋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只有在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法律才会保护第三人也即购房者的权益,承认买卖关系有效。那么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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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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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以微利价格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在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购买人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并且在购买房屋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得出售。而吴某尚未取得相应的购房资格,且转让者乔某也尚未实际取得确定的房屋。乔某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吴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关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碍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乔某与吴某私下转让经济适用房房号的合同无效。
  •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费或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该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费或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该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内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是指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但它同时限制了工人的择业自由。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也不具有约束力。同时,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费。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费或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该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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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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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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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非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非本人签字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1、购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购房人签字确认这是公民的权利。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购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办理过户手续只属于买卖房产的一个程序即转移所有权。他以未办理过户手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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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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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内容:于先生与房主张先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不过,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在卖方拿到房产证或者具备转让条件以后双方再履行买卖合同,这样的合同也并非一定无效。在卖方没有拿到房产证时,该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无效,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条件确定不会实现,就成为一份无效合同了。最直接的理解在村证房买卖过程中,不谈合同是否违法,单独从附条件的条件是无法成就的,因此,合同就是无效的。在现在的单位集资房的转手及经济适用房的角度来讲,最终是可以取得房主证,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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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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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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