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导读: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法律指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那么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活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法律指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关于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活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法律指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十二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